Page 171 - 《社会》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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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社会”,还是社会的自我生产?


   个案例代表了该组织绝大部分严重的内部冲突最后的走向与解决办
   法: 犘 总裁的裁决。尽管有着极为严格的科层管理制度,然而在这个组
   织中存在着一个可以超越于所有制度的领袖。他可以使得制度有合法
   的变通,同时因其本人的威望,而消解组织内部的冲突与分裂。我们在
   调研中多次看到内部的激烈冲突最后由于 犘 的决定而化解。而冲突
   双方接受和解的理由,更多地出于 犘 本人的人格魅力与强烈的说服能
   力,而非制度性的解释。在这类和解中,绝大多数都是由地方社会中的
   扶贫基地工作人员作出妥协与让步。也就是说,他们接受“改变/改造”
   的理由,更多地出自于对 犘 本人尊重而非对于制度的理解。他们对于
   犘 的看法,可以用其中某位工作人员的话来总结:“他更像是一位喋喋
   不休的布道者。”
       (二)从组织到行动:基本行动策略
       1. 基于组织理念的项目制
       渠敬东将项目制视为一个中国在 2000 年之后的“社会治理机制运
   行中的一个极为独特的现象”(渠敬东, 2012 : 144 )。在这一理解中,项
   目制成为一种处于国家政治的行政支配机制与完全市场化的市场运作
   机制之间的,同时又能够满足法治化、规范化、技术化和标准化要求的
   技术性制度。我们在 犚 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形式中,发现了极为类似的
   项目制运作逻辑。不过,与学界此前对于项目制的讨论不同的是,这种
   项目制的运作目的有其独特性:项目运作的首要目标,是既要“塑造”基
   金会的团队,即内部改造,同时又要对外“改造”,即“改变”被帮扶的贫
   困户。
       为了实现组织的理念诉求,除了部门办公室与扶贫基地之间的两
   大模块性结构,基金会还有一个纵向结构即其项目制的日常运作形式。
   每一个科目内部,从科目主任到基地相应科目的最基层员工,都可以越
   过基地主任而直接垂直沟通互动,其运作的模式就是项目制。从这一
   点上来说,基金会又更像是一个非盈利性项目制组织。
       项目制的日常运作形式几乎贯穿了各个科目与基地工作的所有内
   容,从人员的培训到村民的教育,从产业的扶植培育到“心火燎原”的实
   施,几乎都是以项目制的形式来展开的。而作为在形式上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基金会每年的年会就是上一年的项目决算与下一年的项目
   预算表决。不过,项目制度只是作为一个形式而存在,从基金会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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