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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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洛克到休谟:论英国政治社会思路的转向
制度的关联,以此探索宪政自由。他不同意哈林顿的民主共和理想。哈
林 顿 ( 犎犪狉狉犻狀 犵 狋狅狀 , 2003 : 11-12 )认 为,国 内 政 权 建 立 在 所 有 权
( 犱狅犿犻狀犻狅狀 )上,所有权或地产( 犱狅犿犻狀犻狅狀狅狉 狆 狉狅 狆 犲狉狋 狔 犻狀犾犪狀犱 )的比例或平衡
是怎样的,国家的性质就是怎样的,“如果一个人是一片领地的唯一地
主,或者超过( 狅狏犲狉犫犪犾犪狀犮犲 )人们所有,那他就是大君主……他的国家就是
绝对君主制。如果少数人或贵族阶层,或贵族和教士阶层成为地主,他
们的所有以类似比例超过人民,这样的国家就是混合君主制……如果全
体人民都是地主,他们拥有划定的土地,以致在少数人或贵族范围内,没
有一个人或相当数目的人能压倒他们,这就是共和国”。在哈林顿看来,
倘若用强力干预这种平衡,使政府迁就基础,或使基础迁就政府,或不根
据平衡来维系政府,政体就只能得到短暂的维持,因为“平衡是绝不会被
摧毁的,摧毁的只是违抗它的一切”( 犎犪狉狉犻狀 犵 狋狅狀 , 2003 : 12 )。
哈林顿对英国宪政的判断完全是基于他的“财产权利平衡论”。在
他看来,都铎王朝以降的大量地产转移使英国无法重建君主制而只能
建立两院制议会的共和国并保持地产平衡。由于议会内部也须平衡才
能避免争夺而沦为寡头政治,所以上议院负责辩论,下议院负责选择,
“ 正如共和国的智慧在贵族,共和国的利益在全体人民……人民本身太
大而难以集会,故这个(担任选择任务的)议会应由平等的代表议会组
成”( 犎犪狉狉犻狀 犵 狋狅狀 , 2003 : 24 )。
休谟赞同哈林顿为贵族留存政治空间,但反对他的“财产权利平衡
论”。他看到了财产转移对政治权威的极大影响,但他不认为这必然导
致英国走民主共和制的道路。他援引了当时盛行的两种党派观点。一
种观点为乡村党持有,认为王权通过常备军、征税,以及腐败,在上下议
会、法院、政府、教会和军队中形成庞大的依附关系。一个充满党派斗
争而无力的议会即将被国王的人操纵,宪政平衡已受到严重威胁。博
林布鲁克在《手艺人》杂志上写道:“腐败和分配是老套而邪恶的伎俩,
所有时代的廷臣都用过这种伎俩来统治,但尤其这种人是最无能运用
真正的治理术( 狋狉狌犲犪狉狋狊狅犳犵 狅狏犲狉狀犿犲狀狋 )来施以影响。”( 犅狅犾犻狀 犵 犫狉狅犽犲 ,
2003 : 3 )另一种观点为宫廷党持有,认为英国是有限君主政体,不如共
和政体般忌惮财富不均,君主也因受法律严格限定而无意篡夺权力。
相反,人们的意见已经发生改变,即使在平静时期,国王可以利用庞大
的收入维持其对臣民私人利益和影响的权威,但这种权威没有人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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