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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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社会
性,特别是人的激情之外,在国家理论层面,他们论述的重心在于国家
的权力安排,以及与此相关的主权者和臣民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大致对
应于孟德斯鸠所讨论的政府本性。换句话说,孟德斯鸠之前的现代政
治科学很少赋予人类激情在国家理论中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在孟德斯鸠
看来,政府以及法律并不是纯粹的权力安排,而是包括被各种具体权力
安排所抟聚起来的、生活于其中的人们的激情。借用 17 世纪和 18 世
纪现代机械论对生命体的表述,可以说,政府的本性或权力结构构成政
府的身体构造,但正是生活于特定政府之中的人们的激情赋予这个身
体生命,使其能够运动起来。孟德斯鸠( 1997 : 19 )有关二者关系的论述
是:“政府的原则自然地源于政府的本性”。正如阿尔都塞( 犃犾狋犺狌狊狊犲狉 ,
1972 : 45 )提醒我们的,不能把这里的“源于”理解为结果从原因中产生
出来那种因果关系,而是要把它理解为特定政府的本性需要以特定的
原则为“前提条件”。在民主制中,全体人民掌握着最高权力,负责执行
法律,要求每一个公民具备爱祖国、爱法律的政治德性来遏制其野心和
贪欲;在君主制中,君主借助中间的、附属的贵族、僧侣和法律监护机构
来行使权力,就要求维护等级以及各个等级的偏见,将每个人追求优遇
和出众的野心和荣誉心导向公共利益;在专制中,权力是任意和专横
的,要使人民安于奴役却又不进行革命,就只有依靠恐怖去压制每个人
的勇气和野心。
第二,上面的引文暗示我们,与其他“个别的关系”相比,政府原则
与法律,或者说与法的精神的关系更具有某种一般性或统摄性。因为
政府的原则构成了一个中介和一个“泉源”,其他一切社会因素都要经
过这个泉源影响政府中的各项具体的法律。这一点理解起来并不难,
因为气候、土壤、风俗、礼仪、贸易等最终都必须通过作用于人的激情,
并经由人的激情,对政府发挥影响。“原则的力量带动一切”(孟德斯鸠,
1997 : 119 )。因此,正是借助政府原则,孟德斯鸠将传统政治科学所处
理的政体问题或国家理论与更为广阔的社会领域联系起来,使得有关
政体或政府的讨论经由政府原则,被引导至有关特定政府之下的社会
生活的分析。
最后,在《论法的精神》中,另一个具有一般性且具有统摄性的东西
就是第 19 章专门讨论的“民族的一般精神”。这一章介于讨论自然环
境的章节和讨论精神环境的章节之间,统领这两部分。“人类受多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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