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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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社会
实的依据。共和制指的并不只是所有公民或部分贵族统治的政府,而
是专指以雅典、斯巴达和罗马为代表的古代城邦。同样,君主制指的并
不只是一人按照基本法来统治的政府,而是以英法为代表的现代欧洲
大型民族国家。正如孟德斯鸠( 1997 : 106-107 )明确指出的那样,古代
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君主制,因为他们并不了解建立在等级制和代议制
之上的政府。至于专制,尽管其他政府的腐败也可以落入专制,但它主
要是以波斯、土耳其和亚洲民族为原型。总之,这是建立在历史事实之
上的三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类型,而不单单是政府统治形式上的差别。
其次,在论述政府类型时,孟德斯鸠考虑到社会团结纽带上的差别,
或者说,他是根据社会团结来讨论政治统治的。每一种政府的统治都基
于一个预先存在的社会秩序,而不是像契约论那样从缺乏社会的自然状
态中直接创造出政治社会。共和制或古代城邦是这样一种社会纽带,它
们依靠热爱公共事务、热爱祖国这种利他主义的“集体精神”( 犇狌狉犽犺犲犻犿 ,
1997 : 34 ),在彼此同质的个体之间建立了一种社会团结。公民对政治的
集体参与正是以这样一种社会纽带为前提。在君主制或现代国家中,社
会结构则大不相同。在共和体制下,每个人都是平等和相似的,每个人
都参与政治,分工还没有发育,而在君主政府中,各个社会阶级( 犮犻狏犻狌犿
犮犾犪狊狊犲狊 )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划分明确,每个人都谋求自己的私人利
益,发展自己的事业。不过,君主制恰恰依靠这种功能差异和多样性,在
彼此各异的个体之间建立了一种新的社会团结,并保证每个人的自由。
这就是为什么在孟德斯鸠那里,政治自由只能出现在君主制中。涂尔干
对孟德斯鸠最具个人色彩的诠释是君主权力借以运转的等级结构,在本
质上乃是一个社会劳动分工结构。
君主制包含了既存秩序的存在对君主权力的制约……如
果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抵制君主的权威,就不存在任何法律能
限制他的意志,因为法律本身将只依赖于君主的意志。君主
制与其他国家的差别就在于劳动分工,它并不存在于共和制
中 ,但 在 君 主 制 中 却 朝 向 它 最 完 备 的 发 展 。( 犇狌狉犽犺犲犻犿 ,
1997 : 36-37 )
显然,涂尔干将自己在《社会分工论》中阐发的核心观点读入孟德斯鸠
的“政府类型说”。共和政府与君主政府的差别是集体意识和劳动分工
的差别,是机械团结为主的社会与有机团结为主的社会类型的差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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