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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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6
“理智存在物”,“不能免于无知与错误”(孟德斯鸠, 1997 : 3 ),但这仍然
不能否定人类的社会和历史仍然具有某种法则,能够被理性所认识。
借助对法的重新定义,孟德斯鸠指出,人类世界像自然世界一样也受制
于某种理性的必然法则。其次,要理解现实中的政治社会以及内在于
它们之中的理性秩序,我们既不需要诉诸超历史的秩序,也不需要诉诸
命运,更不需要像契约论那样诉诸人性以及基于人性的自然法。政治
社会本身的各种因素之间就存在某种理性关系,一种“人类理性”。涂
尔干( 犇狌狉犽犺犲犻犿 , 1997 : 28 )特别肯定了孟德斯鸠这一贡献:“他没有从
人的自然本性中,而是从政治体的自然本性( 狀犪狋狌狉犪犮狅狉 狆 犲狉犻狊 狆 狅犾犻狋犻犮犻 )中
推演法律,并认为社会的自然本性并不比人的自然本性更缺乏稳固性
和不变性。”综上所述,孟德斯鸠发现了一个新的领域,一个由政府、气
候、土壤、民族性格、风俗、礼仪、宗教、贸易和人口等等合在一起过构成
的领域。这个领域不同于此前政治科学考察的城邦、政体或国家,也不
能被还原为人性或人性的法则———或者说心理事实( 犇狌狉犽犺犲犻犿 , 1997 :
26 )来理解,而是有其自身的、有待发现的理性秩序。在社会学家看来,
这就是作为总体的社会。社会是自成一类的事实,像物理事实一样有
其内在 的 必 然 法 则———“集 体 生 活 的 法 则”( 犮狅犿犿狌狀犻狊狏犻狋犪犲犾犲 犵 犲狊 )
( 犇狌狉犽犺犲犻犿 , 1997 : 12 )。因 此,通 过 将 “社 会”纳 入 科 学 研 究 的 范 畴,
孟德斯鸠就告别了政治科学,宣告了社会科学,或“社会物理学”的诞生。
政治科学和社会科学或社会学的区别,不仅仅是在研究对象上的差
别,还体现在更深层次的分歧上。社会的登场,意味着政治原本占据的
优先地位降至其次。要理解政治,我们不能再仅仅局限于城邦、国家、政
体以及主权者和臣民的权利和义务,而是必须依据社会的法则来理解政
治。对孔德来说,我们必须从社会或文明进步的法则来理解政治,因为
“对每个时代来说,最好的政治制度都是最适合于当时的文明状态的制
度。从来没有而且今后也不会有绝对优于其他一切政治制度的政治制
度,而只能有一个比一个更加完善的文明状态”(孔德, 2010 : 188 )。借用
涂尔干评论卢梭公意理论的话来说,我们不能再只盯着立法者的意志,
而是“必须向下看,看那些没有被意识到的地方,并考察民族的习惯、倾
向、习俗。‘习俗是真正的国家构造’”(涂尔干, 2003 : 99 )。针对孟德斯鸠的
法的概念,他评论说,“承认政治生活中有确定的秩序必然降低了立法
者的作用。政治制度,如果来自于事物的本性,那么就不依赖于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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