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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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6

   一个时期对身心障碍者参与社会生活的具体响应,初期的焦点是强调
   身心障碍者的特殊需求,同时注重这个需求被满足的权利正当性。由
   于对身心障碍过程的见解不同,社会模式论者的贡献是奠定了当时身
   心障碍者运动之权利保障的合法性。由强调身心障碍者的权利特殊性
   开始,身心障碍者运动与相关法令修改都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例如, 20
   世纪 90 年代美国通过的身心障碍者法案,英国的身心障碍者反歧视法
   案与台湾地区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两次修正的身心障碍者保护方面的规
   定等,都是具体可见的针对身心障碍者参与社会权利的保护与具体措
   施。不仅如此,各国法令也强调雇主、学校、政府的责任与义务。身心
   障碍者的公共空间利用与消除其使用的障碍,不仅成为社会责任,也成
   为政府责任。

       三、普同观点与通用设计

       强调身心障碍经验 特 殊 性的 论述,在 英国 成为整 个 身 心 障 碍 者
   运动的基础,也影响 着 世 界各 地的 身心障 碍者 运动。但是用 社会模
   式观点来解释身心障碍经验,也逐渐受到来自各国的挑战,其中包括
   英国本土学者的挑战( 犛犺犪犽犲狊 狆 犲犪狉犲 , 2006 )。如前所述,美国医疗社会
   学家左拉( 犣狅犾犪 , 1989 )的看法不同于英国学者。他认为,身心障碍经
   验具有“普同”特质,所谓普同 的 意义 是指 每个人 在生 命经验 发 展阶
   段,都会经历身体失去功能且需要他人协助的时候,身心障碍经验是
   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生命过程。经验的差异仅在于有些人在人生早期
   就经历障碍过程,有些 人 是 在 人生 的中期,更多的 人是 在人生晚 期。
   他认为,面对社会人口日益老化的趋势,障碍经验的普遍性会越来越
   高,随着人口的老化,未来主要的身心障碍者将会是老年群体。他也
   认为,如果我们不断强调身心障碍经验的特殊性,对障碍者倡议运动
   本身的发展是有意义 的,因为 这 样做 可以 在社会 运动 的动员 上 产生
   极大的能量,但是要根除社会对障碍者的歧视与偏见,上述强调障碍
   经验的特殊性 的 做 法 并 无 真 正 帮 助,因 为 人 们 会 认 为 障 碍 者 是 “你
   们”而不是“我们”,障碍反而成为差异 与歧视 的根 源,唯有当 社会认
   为这个经验一般人都会经历时,才会消除对障碍者的歧视与偏见。
       当时,美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倡导团体认为,身心障碍者需要强调团
   体本身的特殊与不同之处,通过权利运动争取更多不同的福利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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