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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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研究论述与社会参与:无障碍、通用设计、能力与差异


   犲狋犪犾. , 2011 ; 犕犾犪犱犲狀狅狏 , 2013 )。
       当年,采取所谓社会学与结构论观点解释身心障碍经验与过程,
   主要是对世界 卫 生 组 织 提 出 的 身 心 障 碍 人 口 定 义 与 分 类 架 构 的 批
   判。英国学者巴恩斯 和 默 瑟( 犅犪狉狀犲狊犪狀犱犕犲狉犮犲狉 , 2004 )认为,世界卫
   生组织的论点将身心障碍经验与过程( 犱犻狊犪犫犻犾犻狋 狔犲狓 狆 犲狉犻犲狀犮犲犪狀犱狆 狉狅犮犲狊狊 )
   放在以个体器官与身体系统分类架构下讨论,而英国的障碍论述采取
   二元对立论点讨论身心障碍经验,在这个模型中只有损伤( 犻犿 狆 犪犻狉犿犲狀狋 )与

   障碍( 犱犻狊犪犫犻犾犻狋 狔 ),且在论述时采取医疗与社会二者对立的立场。所谓
   二元对立是指,身心障碍概念架构中,损伤是属于个体医疗层次的问
   题,障碍则是外部社会加在个体经验之上的结构限制,两者是对立且二
   元的概念,因此被称为障碍论述的二元论( 犛犺犪犽犲狊 狆 犲犪狉犲 , 2006 )。这个
   论述最主要的理念是,如果社会移除所有外部的结构限制,障碍经验就
   会消失,这通常被称为身心障碍经验的社会观( 犛犺犪犽犲狊 狆 犲犪狉犲 , 2006 )。
       根据社会结构观,社会环境加诸身心障碍者使用、进出、利用、参与
   社会与教育机会等的结构缺陷,导致身心障碍者的日常活动处处受限。
   换句话说,身心障碍者的社会参与困境不是个人层次的困扰,而是社会
   层次的公共责任,社会结构与制度设计无法满足障碍者的需求( 犅犪狉狀犲狊
   犪狀犱犕犲狉犮犲狉 , 2004 )。他们提出,使用轮椅本身并不是个人障碍问题,但
   是无法出门与无法自由地进出任何场所,是社会无法响应其需要的问
   题。因此,改善外部环境与响应身心障碍者参与使用社会公共设施,这
   是社会的公共责任而不是私人要面对的议题。
       因此,身心障碍运动应以外部环境与社会结构为主要的改革对象,
   强调外部社会结构、系统、政策应采取积极方式响应身心障碍者的问
   题,采取法律途径保障身心障碍者之基本权利。英国学者的论述与观
   点被概 括 为 身 心 障 碍 经 验 的 “社 会 模 式”论 述 ( 犅犪狉狀犲狊犪狀犱 犕犲狉犮犲狉 ,
   2004 )。这个论述也影响着英国过去近 30 年身心障碍者相关政策的制
   定方向,由社会外部着手改善与营造对身心障碍者友善的环境成为重
   要的政策方向。由于社会模式的提出,改善外部社会环境的设计、使用
   与理念成为所谓“无障碍设施”的主要理念依据。
       英国社会模式学者的论述引起了风起云涌的身心障碍者权利运
   动。他们成功地将原 先 被视 为个 人 悲剧 与命 运的 障碍 者生命经 验,
   转换为外部社会层次无法满足其需要所形成的对身心障碍者结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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