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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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残障社会模式的认识误区及其实践性陷阱
当然,在上述批判中也含有更为重要的论点。即倘若认为社会模
式的前提并非基于严格的二元论,对问题一和问题二的批判就可能基
本上是有效的。对问题一,批判的焦点是指向障碍领域中的“社会的”、
“文化的”、“人为的”性质,而在损伤领域中,其焦点则指向“生物学的”、
“ 身体的”、“自然的”性质。这种二元论的思考方式所导致的问题是,损
伤显然 残 留 在 了 作 为 本 质 主 义 范 畴 的 医 学 话 语 之 中 ( 犎狌 犵 犺犲狊犪狀犱
犘犪狋犲狉狊狅狀 , 1997 )。的 确,基 于 社 会 模 式 产 生 的 对 损 伤 的 理 解 (比 如,
犝犘犐犃犛 、 犇犘犐 对损伤的定义)经常表现为草率地使用生物医学用语,也
就是说,表面上看上述批判是妥当的。
不过,倘若更审慎地考量的话,这个问题是无法囫囵吞枣地加以批
判的。作为社会模式的倡导者之一,奥利弗( 1990 )把讨论的焦点聚集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需求上,先从讨论医疗化的损伤理解是否是偶然历
史性的产物这一前提开始,进而考察在这一历史文脉中所发挥作用的
医疗化的意识形态是如何导致了残障者无能的身份认定。近现代产业
社会需要的是被个体化的、有劳动能力的身体。为了有效发挥社会系
统的功能,就有必要对身体的管理和就业的可能性进行分类。于是,基
于承担分类功能的医学知识和实践而产生了损伤这一概念。在此意义
上,作为医学、生物学的损伤理解,是在社会的文脉中产生和普及开来
的,并由此成了社会模式支持者形成共识的基础。比如,托马斯立足于
对损伤本质的批评,提示应对损伤这一概念做更全面的理解,即损伤
“成为西洋文化中定义社会中的、更为准确的是医学上的‘从正常的典
型到重 要 的 越 轨’或 ‘异 常’的 标 志,是 有 关 身 体 的 价 值”( 犜犺狅犿犪狊 ,
1999 : 124 )。可以说,上述理解一开始就已嵌入在社会模式之中。
诚然,在以社会模式为基础的主张中,无法否认损伤是类似于前提
条件般的生物学事实。不过,损伤是否也是内在于社会模式中的问题
(随之而来的是以社会模式为基础而引发的不可避免的问题),却是另
外一回事。 7 这也可以理解为是针对特定问题而形成的如何选择模式
之使用方式的问题。
当然,当我们对某些事物形成一些具体的主张时,或者为此增进必
7. 实际上,前文提及的托马斯( 犜犺狅犿犪狊 , 1999 )所做的工作正是从支持社会模式的立场转而
寻求以另一种措辞来解释损伤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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