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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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残障社会模式的认识误区及其实践性陷阱
关心上。引领这些研究的主角自然是医学,而心理学成为其中主要的
配角。这倒并不是说其问题的社会性侧面被完全忽视了,而是说值得
注意的是,在这一不断细分的环境中,成为问题的“社会”不是已然被限
定在与家人及亲近者的关系及可供利用的福利制度等领域之中,就是
被解释为一种目标,即一种通过治疗 - 训练 - 教育来实现适应环境的
理想了。在这一意义上,主要承担起与社会连接任务的是福利社会学、
特殊儿童教育学。
然而,受 20 世纪 60 年代以后少数族群维权运动的影响,在残障者
应当被社会主流所融合的观念得到普及的同时,在残障者的生活中与
社会的潜在接触面也随之迅速地扩大。至少在理念上,残障者已不再
是被分离在封闭而狭窄的环境中生活的存在,因而不管是政治、经济活
动还是休闲活动,主流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将成为障碍问题的领域。随
着残障者社会参与的实质性的增进,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涌现出来。
因为,之前的主流社会是在排除残障者等群体之后,才得以建构起一套
顺畅地发挥其功能的系统,而融合残障者就不可避免地与这一系统发
生诸多冲突。所谓障碍研究中的社会模式,正是为了应对这一全新状
况,从而成为促进知识生产的研究范式的(星加良司, 2009 )。 2
根据上述界定,当处理主流的障碍问题时,是不可能依靠垄断以往
的障碍研究来成为专家的。在这一点上,把处置障碍问题的专家作用
说成是基于“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福利社会学有关障碍的知识见识,
在医疗、心理领域治疗患者或改善案主的障碍状态,在教育领域是朝着
一定的教育目标对特殊儿童进行指导,在福利领域是基于社会生活需
求进行自立援助”(中村满纪男、四日市章, 2007 : 34 ),就已经表现出对
社会模式的根深蒂固的误解。
值得指出的是,那种矮化的社会模式之理解,还遗憾地存在于障碍
学研究者以及对其持肯定立场的倡导者之中。换言之,这些研究者和
2. 从此观点出发,障碍研究的社会模式集中在主流社会中发生作用的无能化( 犱犻狊犪犫犾犻狀 犵 )过
程。英国的障碍学是通过考察与支撑资本主义生产系统的劳动的身体规范的关系,来展现产
生无能化之障碍范畴的。美国的障碍研究则主张由于医疗系统的结构及其对社会领域的渗
透,导致障碍认同的弱化。进而言之,障碍研究所启示的是,与上述两者相关的福利国家体制
在障碍的范畴化和赋予依存的作用中起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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