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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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者的制度与生活:从“个人模式”到“普同模式”


   型化,未能形成规模效应;三是很难形成类似依靠“以黑为美”( 犅犾犪犮犽犻狊
   犫犲犪狌狋犻犳狌犾 )团结黑人的观念,崇尚特殊的残障身份反而对团体连带功能
   的形成不利。不过,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障碍文化的建构有所突
   破,这表现为残障者所建立的社群通过自立生活运动,形成各类自助小
   组,努力摆脱“应该接受怜悯、可怜”和需要恩惠的刻板印象或被“不正
   常、可怕”这类的标签污名的状态,逐步将障碍形塑为人的多样性中的
   一类,并把障碍作为重要的元素根植到多元文化之中。
       比肯巴赫等人( 犅犻犮犽犲狀犫犪犮犺 , 犲狋犪犾. , 1999 : 1182 )也认为,欧文·左拉
   对残障者通过身份认同形成类似少数族群从而希望以此能够参与社会
   运动表示怀疑,是因为残障者与非残障者的固定二分法导致必须要对
   障碍做出明晰的自我界定,而“障碍的可变性、连续性”等客观事实使这
   一自我界定变得异常困难。与其沉浸在一种虚假表明“我是残障者,我
   自豪”的残障身份认同之中,陷入另一种自我欺瞒之中,还不如直接表
   明这样一种态度,即与其想为了证明残障者并非无法形成少数族群,而
   勉强去形成这一少数族群,如此去做的意义其实并不大。
       在要实现的目标上,左拉对障碍认同的理解和哈恩等人建立残障
   者少数族群的主张却是基本一致的。正如比肯巴赫( 犅犻犮犽犲狀犫犪犮犺 , 犲狋犪犾. ,
   1999 : 1182 )所理解的那样,欧文·左拉所基于的“普同模式”,并非要
   求把残障者仅仅作为一类特殊的人,其实关注和提倡的都是为了实现
   关系到所有人的“一般化的公共政策”。 16 而哈恩等人所提倡的少数族
   群模式,尽管强调“障碍的特殊性”,但通过基于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残
   障者权利运动,他的关注点也从只为残障者谋福祉的障碍政策转向了
   一般公共政策( 犎犪犺狀 , 1985 : 306 )。如此一来,可以说两者都抱有实现
   “对所有人都有所关照”的社会理想,并对此充满憧憬,无非是在如何实
   现的策略上表现得有所不同而已。

       四、迈向障碍的“普同模式”

       在反思了作为少数群体的残障者团体难以真正形成之后,欧文·左拉


   16. 值得注意的是,比肯巴赫等人虽借用欧文·左拉理念,在修订残障分类时提出普同主义
   ( 狌狀犻狏犲狉狊犪犾犻狊犿 ),但与左拉提出普同模式不同,左拉试图使残障者阵营在制度决策中成为“不
   可忽略的少数派”,与普同主义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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