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社会》2015年第4期
P. 157

社会· 2015 · 4

   支配地位,而“小传统”则是这个社会中处于乡间的、“不会思考”的大多
   数所创造和保持的文化。文明社会的这两个部分既缺一不可又相辅相
   成:“大传统”依赖于“小传统”,并从中汲取营养,由居住在城镇里的社
   会精英将民间的知识转化上升为精英创造的知识,这类知识也因此被
   认为是“高雅的”、“上流的”甚至是“神圣的”;而最终,“大传统”又会经
   过一定的途径对“小传统”发挥作用,塑造和改造相对处于“低等”、“世
   俗”、“乡土”、“民间”的“小传统”,社会也由此获得变迁与发展。因此,
   所谓的农民社会是“不完全社会”,农民社会的文化也不是自足和完整
   的,只是某种社会与文化的一半或一个侧面,甚至是受到这种社会与文
   化贬损与轻视的一个侧面,但它们又是该文明社会的基础。
       显然,这一理论模式与费孝通的城乡关系和士绅理论有很大的相
   似性,甚至似乎是脱胎于费孝通的观点。在费孝通的著作中,中国的士
   绅居住在城镇,在政治上充当皇权在地方上的代理人,在地方则又成为
   地方自治团体的领导人,形成了所谓的“双轨政治”;而在文化上,他们
   过着优雅的、诗词唱和的上层生活,与之相对的则是落后、闭塞、传统、
   土气、拒绝文字的“乡土中国”。也就是说,费孝通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文
   明社会内两种文化传统的概念,但只需稍微引申一下,显而易见,费孝
   通所说的中国士绅创造的文化就是雷德斐尔德所说的“大传统”,而“乡
   土中国”的文化就是所谓的“小传统”。尽管还存在一些观点上的差异,
   但我们还是能看到雷德斐尔德的工作几乎就是在费孝通工作基础之上
   的对所有文明社会的一个更为普遍性的抽象与归纳。事实上,在《农民
   社会与文化》一书中,雷德斐尔德很熟练地使用中国士绅的材料,对中
   国士绅的上升渠道及其社会生活的表述也与费孝通的描述颇为一致,
   而从雷德斐尔德 1953 年给费孝通《中国士绅》所写的序言中我们也能
   看到他对该书的仔细阅读以及对费孝通观点的充分肯定。这些都说
   明,雷德斐尔德的工作中有关中国社会的部分很多受益于费孝通的工
   作,费孝通的工作也直接对雷德斐尔德的观点产生了支持作用。
       不过,奇怪的是,在《农民社会与文化》一书所引用的书目里并无《中
   国士绅》,事实上也没有引用费孝通的任何著作。在有关中国材料的论
   述中,整本书中只是引用了哲学史家陈荣捷有关中国宗教的观点:陈荣
   捷认为,应该把中国的宗教分为两类,即“‘老百姓信的宗教’和‘受过教
   育的人们信的宗教’”(芮德菲尔德[雷德斐尔德], 2013 : 108 )。同一时期,

    · 1 5 0 ·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