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社会》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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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与超越“乡土”:费孝通与雷德斐尔德的文明社会研究


   一个复杂社会的乡土社会,开启了人类学研究文明社会的先河;而几乎
   同时,他们也意识了这一方法要面对社区的多样性,因此选择了多种类
   型的社区进行社区比较调查研究;在第三个阶段,他们也意识到在平行
   的社区之上还存在纵向的社会结合关系,乡村社会只是一个包括国家
   与民间、市场、城乡、上层与下层、精英与大众的更大社会的一部分,视
   乡土社会为封闭与自给足自的社会或者将视野仅仅局限在乡土社会上
   对认识整体社会都是不完整的,他们也因此发展了各自的理论与观点
   来弥补微型社区研究的不足。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既有各自的探索,也
   有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影响,而在理论观点上既有相互的借鉴与呼应,也
   不乏个人的独立见解与创新。他们的工作也共同促进了人类学在认识
   论与方法论上的重要进步:雷德斐尔德在提出“大传统”与“小传统”理
   论时,就批评历史学家过于注重文本与精英文化这类“大传统”,而忽略
   了缺少文本的“小传统”,人类学家又正好相反,只关注“小传统”而忽略
   了“大传统”,而费孝通的士绅研究则同时开启了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
   对这一话题的共同关注。在上述意义上,对如何认识与理解一个复杂
   与文明社会的整体,他们的工作既推动了历史学家的人类学转向,也推
   动了人类学的历史学转向。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有着非常重要的差别。首先是方法论上
   的差别。尽管费孝通受到雷德斐尔德的影响,但终其一生,他所坚持的
   还是他所称的“类型比较法”。这种“类型比较法”是先“有了一个具体
   的标本,然后再去观察条件相同的和条件不同的其他社区,和已有的这
   个标本作比较,把相同的、相近的归在一起,把它们和不同的、相远的区
   别开来”。在费孝通看来,将“类型比较法”不断延伸、扩展、应用,“按照
   已有类型去寻找条件不同的具体社区,进行比较分析,逐步识别出中国
   农村的各种类型,也就由一点到多点,由多点到更大的面,由局部接近
   全体,……接近认识中国农村的基本面貌”(费孝通, 2006 : 7 )。雷德斐
   尔德显然倾向于在经验研究之初就有一个理论上的预设,经验研究是
   与这种理论模型进行对话,因此,雷德斐尔德在有限的个案之后,都会
   提出普遍性的模式或者说“理想类型”,用以对具体社会的差异性做分
   析。他所提出的“乡土社会”、“乡土—都市连续统”、“大传统与小传统”
   都是这种“理想类型”。这种“理想类型”虽然来自具体社会,但“没有一
   个实际社会与此严格地相合”,是“一个心理上的虚构”,是超越具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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