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社会》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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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4

       其次,费孝通希望通过比较研究,引起学界对文化和社会分析的兴
   趣,并进而来了解自己。他指出,“我们对于自己文化的传统、处境和发
   展方向是必须要有一个全盘清理一次。我现在所做的工作可以说只是
   在迎接这个时候”(费孝通, 1999犾 : 51 )。
       上述两点可以说是晚年费孝通所提的“文化自觉”的前身。在绅士
   研究中他已经意识到士的理想人格是高于社会规范的,并且在他们的
   示范下,整个社会规范的道德意义被提高了。他特别提及孔子说的“民
   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后来还涉及知难行易的说法,想以此强调的是
   动员民众最有效的方式是感情和宗教(费孝通, 1999犾 : 50 )。不过在费
   孝通看来,这显然不是士的行为特点。因士有知而理性,不肯随波逐
   流。可以想见,能以理性方式沟通的个人,也就是知识分子的理想类
   型,文化的担纲者。“民族自省”也好,“文化自觉”也好,其出发点都不
   是国家或社会,而是针对知识分子提出的。简单地说,就是希望知识分
   子能够超出一己之利去想问题。这个“己”包含一切实用的社会关系,
   比如他的“差序格局”所说的个人、家族、地方团体,同时还包含学科、单
   位部门、行业、民族国家等等,这些都是文化特殊性的表现。
       费孝通对美国的个体主义和保守主义的讨论,如他所说,构成了反
   观中国研究的重要参照。美国的农业工业化表明,这种工业性质加强
   了国家控制,但并没有能破除其文化内在的封闭性———那是根植于新
   教的个体主义的坚实内核。非基督教来源的其他文明的知识,在其知
   识体系里被降为实用并被要求服从改造,因为它们不符合自然法。中
   国的乡土社会也有类似的保守性、封闭性和实用主义,但是士的文化理
   想不同于小农,历史上曾多次吸纳西来的文化价值,那么在此基础上,
   中国未来是否可能提出一个可以协商的、足够开放的知识体系作为多
   元价值 观 交 汇 的 机 制?这 个 问 题 应 该 说 是 “文 化 自 觉”的 题 中 应 有
   之义。
       (三)礼教与宗教对话:作为双重知识体系的文明
       费孝通在 1941 年为田汝康《芒市边民的摆》一书所作的导言中,针
   对吴文藻的边政学思路,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如果边疆有社会也有思
   想,那么是否也可以通过知识社会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他认为,田汝康
   所研究的芒市摆夷的宗教活动完全可以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角度进
   行重新解释,当我们将宗教视作一套观念(及意识形态)时,应该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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