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社会》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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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久便出现了分流。其中,吴文藻沿着曼海姆的路径继续开拓;而费
孝通一直在 20 世纪 50 年代之前似乎在曼海姆与韦伯之间摇摆,到晚
年他的第三次学术生命阶段则尝试从新儒家出发,提出社会科学应借
鉴诠释学,关注“心”的问题,从而重新接近张东荪的知识社会学;而李
安宅则从拉卜楞寺研究开始时就放弃曼海姆,有意识地接近张东荪,但
最终走向了韦伯。
二、吴文藻的知识社会学:文化与国家
吴文藻是燕京学派中较早将“知识”概念扩展为与“文化”范畴大致
相同含义的学者。“文化三因子”说是他将曼海姆有关知识与社会关系
的讨论和功能主义文化观相结合的产物。
人类学功能学派之所以获得吴文藻的青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功
能学派在殖民地治理中的应用性;这种应用性主要体现为“功能主义”
作为理论工具提出了将社会科学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可能。吴文藻
本人至少先后引入过三种不同国别传统的“功能主义”,一种来自德国
社会学家齐美尔(吴文藻, 1990犪 : 95 ),另一种来自拉德克里夫—布朗,
还有一种来自马林诺夫斯基。
第一种“功能主义”指的是占据一定空间的、人与人之间动态的相互
关系之总和(吴文藻, 1990犪 : 95 )。所谓“关系”指的是态度的行为倾向,而
不论这些行为在哪些社会领域里发生。吴文藻指出,这是一种形式社会
学,它将社会原理视为几何学,只追问其空间存在的形式,而不追问其内
容———也就是关注某个区域内不同人群的交往(和排斥)行为之密度与
规律,例如支配、服从、模仿、分工等,不过这些形式需要基于具体的社会
内容才能够被抽象出来。由于“形式”属于抽象的普遍,内容则是经验
的、特殊的,前者被推到极致就进入哲学领域,后者发展下去则有统计社
会学,因而这两者构成了形式社会学的内在矛盾(吴文藻, 1990犪 : 96-
98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吴文藻在研究形式社会学的时候开始关注
曼海姆,是因为曼海姆也想在两者之间取一个中和。
对于布朗和马氏的后两种功能主义,经过比较和甄别,最后吴文藻
是以布朗的见解为基础来消化后者(吴文藻, 1990犮 : 129 )。在吴文藻看
来,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把社会功能的发生归结于生理欲望,并且
仅在功能发生时进行解释,并不追求一贯性,因而不够充分。相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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