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社会》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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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利秩序与基层治理内卷化
在经济方面,富人主政在富裕的村庄更为明显,这些村庄通常有一定的
经济基础支撑财政奖补制度中的资金配套困境。而且,富人也有能力为
一些公益事业建设垫付资金,甚至捐赠一些资金先行完成项目建设。在
社会交往方面,富人老板因为有广阔的人脉关系,其中不乏各级政府官
员。这在深受私人“政缘关系”影响的体制下最易争取到项目资源的输
入,尤其是一些不需要地方配套资金的分配性项目。因此,从争取项目
资源来改善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角度来说,富人主政成为农民和乡镇的理
想选择,但这也意味着没有政缘关系且村集体薄弱的村庄更加难以获得
国家资源的支持。此外,由于富人本身多从灰黑势力转化而来,通常拥
有一些灰黑势力的“兄弟”,在公私事务中能够摆平各种潜在的障碍,包
括村庄公共建设项目中经常遭遇的“钉子户”和“上访户”。
案例 22008 年窑村铺设柏油路并拓宽,需要拆迁农户王兵的一间
平房的小卖部。村干部召开班子会议之后,与王兵商议,准备对其进行
照价赔偿。按照村民小组会议的估算,这间平房折价后约为 3 万元。
不过,王兵提出 10 万元的赔偿要求,这是村集体出价的 3 倍又余。一
个月内,村干部多次与王兵协商未成。 2008 年 6 月 18 日晚上 10 点,
一些小混混来到王兵的小卖部,将小卖部的窗户和瓦片砸碎,然后逃离
现场。王兵深知这是因为不同意拆迁惹下的祸,第二天主动跑去找“黑
白两道”通吃的村主任何海协商,接受了 3 万元赔偿。
在案例 2 中,窑村村主任何海并没有直接带着小混混去砸碎农户
王兵的小卖部,但村民普遍认为这是他的暗中指使。事实上,在绝大多
数情况下,小混混只要在老百姓面前一站,即可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
更不用说采取实际行动对其进行制裁,“以恶治恶”的效果十分明显。
其实,当前老百姓从义务本位走向权利本位之后,他们不惧怕政
府,却畏惧黑社会。富人与灰黑势力主政的村干部因为拥有灰黑势力
而不害怕钉子户的阻挠,相反,一些钉子户可能借此机会示好,甚至加
入灰黑势力的范围。富人村干部动用混混这一私人暴力治理钉子户之
类的机会主义者,遵循的是“丛林法则”,不存在是否正义、合法的困境,
“ 以恶治恶”在一些情况下甚至还能获得一定的道义合法性。 10 正是这
10. 北镇的乡村干部普遍认为“以恶治恶”的治理方式虽然存在合法性困境,但他们觉得如若
为了公共利益则具有道义性。普通的村民通常以“有理”和“无理”来辨识这样的行动,如果一
些钉子户是无理的机会主义者,乡村干部动用灰黑势力出于公心,通常能够获得老(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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