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社会》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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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3

            表 1 :北镇 2011 年度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申请总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         项目总额                      资金来源:
                                      村民筹资筹劳                拟奖补资金
                          受益农户    筹资总额 筹劳总额(折资)       小计
        总计        3253380 1869    426020   1742900  21689201084460
  1 、北村四组水泥桥       420105  365    81970    198100   280070  140035
  2 、庙村十二组桥        174270  101    28980     87200   116180  58090
  3 、红村 5 组排涝沟工程   602700  216    57400    344400   401800  200900
  4 、福村河道治理工程      706860  338    88340    382900   471240  235620
  5 、洞村河道治理        438150  482    76600    215500   292100  146050
  6 、东村漫水桥工程       368130  157    37920    207500   245420  122710
  7 、窑村 14 组自来水   543165  210    54810    307300   362110  181055
      注:本表数据来源于北镇经管站统计上报的汇总材料。
      这 7 个村庄中,除了庙村 6 以外,其他 6 个村庄在北镇都属于拥有
   相对固定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庄,一般年收入在 15 万 -100 万不等。而
   像沟村、岭村等集体经济较差的村,几乎没有村集体收入,完全依靠上
   级转移的财政支付来保障村务的勉强运转。这些村一般也都不愿意申
   请项目,比较消极。
       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村庄的公共品供给主要依靠从村民手中提取
   的“公益金”与“两工”(义务工和积累工),农业税费改革以后,这两项都
   被取消,国家出台了“一事一议”制度与财政奖补制度 7 ,试图建立政府
   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一事一议”制度设
   计的目标是在国家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地方积极配套与民众参与共同
   推进农村的公共品供给,并坚持农民自愿的选择,以避免农民负担的增
   加。按照财政奖补制度规定,财政奖补资金只占项目总额的 1 / 3 ,剩余


   6. 庙村村主任个人经济基础雄厚,人脉宽广,且与 犇 市国土局有着深厚的关系,故而为该村
   争取了不少项目资金。
   7. 《 犇 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犇 政办发〔 2010 〕 16 号】
   指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和直接受益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
   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调动农民和社会
   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政府资助、农民参
   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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