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社会》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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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3
表 1 :北镇 2011 年度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申请总表 资金单位:元
项目 项目总额 资金来源:
村民筹资筹劳 拟奖补资金
受益农户 筹资总额 筹劳总额(折资) 小计
总计 3253380 1869 426020 1742900 21689201084460
1 、北村四组水泥桥 420105 365 81970 198100 280070 140035
2 、庙村十二组桥 174270 101 28980 87200 116180 58090
3 、红村 5 组排涝沟工程 602700 216 57400 344400 401800 200900
4 、福村河道治理工程 706860 338 88340 382900 471240 235620
5 、洞村河道治理 438150 482 76600 215500 292100 146050
6 、东村漫水桥工程 368130 157 37920 207500 245420 122710
7 、窑村 14 组自来水 543165 210 54810 307300 362110 181055
注:本表数据来源于北镇经管站统计上报的汇总材料。
这 7 个村庄中,除了庙村 6 以外,其他 6 个村庄在北镇都属于拥有
相对固定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庄,一般年收入在 15 万 -100 万不等。而
像沟村、岭村等集体经济较差的村,几乎没有村集体收入,完全依靠上
级转移的财政支付来保障村务的勉强运转。这些村一般也都不愿意申
请项目,比较消极。
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村庄的公共品供给主要依靠从村民手中提取
的“公益金”与“两工”(义务工和积累工),农业税费改革以后,这两项都
被取消,国家出台了“一事一议”制度与财政奖补制度 7 ,试图建立政府
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一事一议”制度设
计的目标是在国家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地方积极配套与民众参与共同
推进农村的公共品供给,并坚持农民自愿的选择,以避免农民负担的增
加。按照财政奖补制度规定,财政奖补资金只占项目总额的 1 / 3 ,剩余
6. 庙村村主任个人经济基础雄厚,人脉宽广,且与 犇 市国土局有着深厚的关系,故而为该村
争取了不少项目资金。
7. 《 犇 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犇 政办发〔 2010 〕 16 号】
指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和直接受益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
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调动农民和社会
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政府资助、农民参
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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