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2 - 《社会》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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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地权”的制度分析及其实践逻辑
2. 公共治理维度。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我国构建起乡村治
理和地方政府治理的结构和形式,公共治理机制对农地产权的实施和
变迁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土地市场的垄断机制和土地财政制度。
在我国,基于行政强制力的土地征用是改变土地非农化的唯一途径,政
府在土地一级市场中居于垄断地位。在分权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通
过垄断土地市场获得超额的土地出让金,陷入了对土地财政的路径依
赖(卢洪友, 2011 )。其次,土地保障功能和国家不健全的权利保障机
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配置的速度加快,由于没有
建立社会化的农户权利保障机制,制约了农地产权的合理实施。最后,
乡村自治制度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村集体是农地分
配、调整以及管理的重要主体。
3. 社会关系维度。它主要强调乡土熟人社会中土地产权运行的社
会过程,表明农民、家庭、家族、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等主体间的社会关系
对农地产权实施的影响。臧德顺( 2012 )认为,从主体关系看,“关系地
权”可以划分为村民与村民、村集体之间、村民与乡村精英和国家之间
等多层次关系,地权在不同层次关系上的实施原则和逻辑不一样。在
乡村复杂的关系网络之中,有三大基本关系: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家庭
和家族关系,以农民、家庭和村组干部等乡村精英的关系,以及以集体
财产为纽带的地方社区成员关系。因此,农地产权实施过程中存在着
家庭利益、家族利益、村组干部利益以及集体成员权等相互交叉的利益
格局(申静、王汉生, 2005 )。在以社会关系为联结机制的利益格局之
中,土地产权实施的过程和规则变得更加复杂。
4. 观念习俗维度。农民的价值观念和乡土社会中的习俗惯例等非
正式约束对农地产权实施具有重要影响。在乡土社会内生性和国家力
量嵌入性的作用下,农民对农地产权的认知包括生存观、公平观、平等
观、公有观、私有观等多种价值观念,是农村土地制度构建不可忽视的
因素,它 决 定 了 土 地 产 权 实 施 过 程 中 农 民 的 态 度 和 行 为。 安 格
( 犝狀 犵 犲狉 , 2005 )指出,在土地分配过程中,中国农村社会的习俗惯例发
挥着具有法律意义的契约合同作用。习俗惯例是一种非正式约束,它
来源于农业社会形成的一种文化传统。萨格登( 1986 )指出在一个团体
中,当每一个人都按照惯例与其他人互动时,惯例就凝结了一种道德力
量。例如,妇女土地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来源于“重男轻女”的文化习俗,
但却得到了大多数农村家庭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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