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社会》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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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地权”的制度分析及其实践逻辑


   济增长时,认为中国正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弱产权”向市场经
   济导向的“强产权”转变,规范化的产权有利于融入全球化经济,但制度
   创新过程却受到传统革命的、集体性的权利观念和治理形式影响,制度
   系统呈现出过渡性、混合性的特征。该理论分析逻辑既指明了产权属
   性由弱到强的变迁方向,又揭示出外部因素对产权制度变迁的影响,是
   一种动态的制度观,它对认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及其变革具有重
   要意义。因此,本文通过“混合地权”这样一个分析性概念,展示出我国
   土地产权制度的丰富内涵,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总结出“混合地权”的实
   践逻辑,进而对上述市场转型理论和土地产权变革路径作出回应。

       二、混合地权的理论维度分析

       “象征地权”和“关系地权”两个概念尽管具有不同的研究价值取向
   和逻辑,却有一个共识:“地权是一种制度安排”,它是农地资源使用和
   配置的激励机制。二者的核心分歧在于“制度机制及其影响因素的多
   样性”,这些影响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个领域。因此,
   本文在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沿着制度分析的理论框架,首先初步地总
   结出混合地权的理论维度。
       (一)制度分析方法的引入
       为了跨越学科的分歧,一种基于价值中立的制度分析是必要的,借
   以解释地权关系的相互依存性和联结机制。什么是制度?诺思( 1990 : 4 )
   给出了最为经典的解释:“制度是一种博弈规则,它包括正式规则和非
   正式规则两种类型,它约束了行动者的行为并限定了其选择集合。”由
   此可知,制度是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共同作用的结果,规范、习
   俗、法律、公共政策和合同等规则共同构成了一个自我实施的制度系统
   (肖特, 2003 )。董国礼( 2000 )从国家与社会二元主体的角度考察了我
   国农村地权的制度均衡,有力地说明了我国农村集体时期地权的稳定
   和变更问题。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既是规划性变迁过程中国家自
   上而下构建的结果,又受到了自下而上的传统社会关系和价值规范等
   因素的影响,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联结在一起决定着地权的实施过
   程,这个过程具有契约性、象征性和关系性等混合特征,制度的均衡应
   该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我们需要透过不同学科的视角,借助制度分析
   方法和工具,对农村土地产权进行详细分析,揭示其运作的内在规律和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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