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社会》2019年第1期
P. 73

社会· 2015 · 1

   法最有力的凭藉。
       程颢和程颐( 1981 : 929 )在《易传》中这样说:
           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于有庙,极也。群生至众也,而可
       一其归仰。人心莫知其乡也,而能致其诚敬。鬼神之不可度
       也,而能致其来格。天下萃合人心,总摄众志之道非一,其至
       大莫过于宗庙,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萃道之至也。
       祭祀之报,本于人心,圣人制礼以成其德耳。
       苏洵( 1993 : 371 )也有类似意见:
           古者,诸侯世国,卿大夫世家,死者有庙,生者有宗,以相
       次也,是以百世而不相忘。此非独贤士大夫尊祖而贵宗,盖其
       昭穆存乎其庙,迁毁之主存乎其太祖之室,其族人相与为服,
       死丧嫁娶相告而不绝,则其势将自至于不忘也。
       苏洵认为,生者之宗有赖死者之庙来维系,以此解经,当然是错误
   的。不过,作为其时代的对症之药,则颇具见识。
       《文公家礼》首论祠堂,朱熹( 2010犪 : 875 )说:
           此章本合在《祭礼》篇,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
       意,实有家名分之守,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于篇
       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而凡后篇所以周旋升降、出
       入向背之曲折,亦有所据以考焉。
       丘睿也说:“盖以萃聚人心而收其涣散,俾咸唯一本之归,莫有要于
   庙祀者。”(阎爱民, 2012 : 93 )
       因此,士庶皆祭及高祖,在宗法不立的情况下,不仅最符合礼义,也
   是重建宗法的必由之路。至于庙制所蕴含的贤贤之意,只能求其次,通
   过疏数之节和礼仪隆杀等来实现了。
       第五,高祖以下属常祭,程颢和程颐( 1981 : 240 )还主张祭始祖与先祖:
           冬至祭始祖,(原注:厥初生民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
       祢。他则不祭。冬至,阳之始也。立春者,生物之始也。季秋
       者,成物之始也。祭始祖,无主用祝,以妣配于庙中,正位享
       之。(原注:祭只一位者,夫妇同享也。)祭先祖,亦无主。先祖
       者,自始祖而下,高祖而上,非一人也,故设二位。(原注:祖妣
       异坐,一云二位。异所者,舅妇不同享也。)
       所谓“厥初生民之祖”,程颢和程颐( 1981 : 161 )解释说:“陨石无种,

    · 6 6 ·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