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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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1

       第二,《家礼》也对冠礼、昏礼和丧礼加以改造,以宗子主礼。《冠
   礼》讲:“主人谓冠者之祖父自为继高祖之宗子者,若非宗子,则必继高
   祖之宗子主之。有故,则命其次宗子。”《昏礼》讲:“凡主昏,如《冠礼》主
   人之法。但宗子自昏,则以族人之长为主。”又说:“女氏,亦宗子为主
   人。”《丧礼 · 纎》讲:“若丧主非宗子,则皆以亡者继高祖之宗主此纎
   祭。”(朱熹, 2010犪 : 895-896 、 889 、 925 )凡此种种,是否妥当可另当别
   论,但朱熹千方百计试图重建宗法却是不争的事实。
       第三,宗法之要在于别子一系嫡嫡相承。程颢和程颐不重别子, 10
   却推出厥初生民之祖,这让笔者非常困惑。相比而言,朱熹更重视别
   子。《家礼》讲:
           大宗之家,始祖亲尽则藏其主于墓所,而大宗犹主其墓
       田,以奉其墓祭,岁率宗人一祭之,百世不改。其第二世以下
       祖亲尽,及小宗之家高祖亲尽,则迁其主而埋之,其墓田则诸
       位迭掌,而岁率其子孙一祭之,亦百世不改也。(朱熹, 2010犪 : 879 )
       别子只能墓祭,这是因为,朱熹以为诸侯以上方得立太祖庙。在作
   于乾道九年( 1173 )的《答汪尚书论家庙》中,朱熹说:
           古者诸侯五庙,所谓二昭二穆者,高祖以下四世有服之亲
       也。所谓太祖者,始封之君,百世不毁之庙也。今世公侯有家
       而无国,则不得有太祖之庙矣。……古者天子之三公八命,及
       其出封,然后得用诸侯之礼。盖仕于王朝者,其礼反有所厌而
       不 得 伸 ,则 今 之 公 卿 ,宜 亦 未 得 全 用 诸 侯 之 礼 也 。(朱 熹 ,
       2010犫 : 1309 )
       晚至绍熙初,朱熹仍主张墓祭别子。《朱子语类》记载了李尧卿与
   朱熹的问答:
           问:“今士庶亦有始基之祖,莫亦只祭得四代,但四代以上
       则可不祭否? ”曰:“如今祭四代已为僭。古者官师亦只得祭二
       代。若是始基之祖,莫亦只存得墓祭。”(朱熹, 2010犮 : 3054-
       3055 ) 11


   10. 程颐( 1981 : 352 )语录讲:“士大夫必建家庙,庙必东向,其位取地洁不喧处。设席坐位皆
   如事生,以太祖面东,左昭右穆而已。……太祖之设,其主皆刻木牌。”所谓“太祖”,究系何指,
   尚待研究。
   11. 李尧卿于绍熙二年( 1191 )和绍熙四年( 1193 )两度师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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