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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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1

   容你一元到底!”
       那么,是何等人心人生之洞见,让中国人将生命的基石建立在家
   庭、宗族和伦理之上呢?梁漱溟( 1996 : 314 )这样解释:“鳏、寡、孤、独,
   自古看作人生之最苦,谓曰‘无告’。此无告二字,颇可玩味。‘无告’,
   是无所告诉,何以无所告诉,便为最苦?固然有得不到援助之意,而要
   紧尚不在援助之有无,要在有与我情亲如一体的人,形骸上日夕相依,
   神魂间尤相依以为安慰。一啼一笑,彼此相和答;一痛一痒,彼此相体
   念———此即所谓‘亲人’,人互喜以所亲者之喜,其喜弥扬;人互悲以所
   亲者之悲,悲而不伤。盖得心理共鸣,衷情发舒合于生命交融活泼之
   理。所以疾病一经诉说,不待解救,其苦以杀也。”
       而正是在人的天然亲情中,蕴含了道德的基本要素:“人在情感中,
   恒只见对方而忘了自己;反之,人在欲望中,却只知为我而顾不到对方。
   前者如:慈母每为儿女而忘身;孝子亦每为其亲而忘身。夫妇间、兄弟
   间、朋友间,凡感情厚的必处处为对方设想,念念以对方为重,而把自己
   放得很轻。所谓‘因情而有义’之义,正从对方关系演来,不从自己立场
   出发。后者之例,则如人为口腹之欲,不免置鱼肉于刀俎;狎妓者不复
   顾及妇女人格,皆是。人间一切问题,莫不起自后者———为我而不顾
   人;而前者———因情而起义———实为人类社会凝聚和合之所托。”(梁漱溟,
   1996 : 317-318 )。
       在梁漱溟( 1996 : 317-318 )看来,以宗族为核心的伦理社会的形成
   是古圣贤基于对人性的上述体认,而作出的制度性安排:“中国之所以
   走上此路,盖不免有古圣人之一种安排在内,非是由宗法社会自然演
   成。 17 这即是说:中国之以伦理组织社会,最初是由有眼光的人看出人
   类真切美善的感情,发端在家庭,培养在家庭。他一面特为提掇出来,
   时时点醒给人———此即‘孝弟’、‘慈爱’、‘友恭’等。一面则取义于家庭
   之结构,以制作社会之结构———此即所谓伦理。……(古人)知道孝弟
   等肫厚的情感要提倡。更要者,就是把社会中的人各就其关系,排定其
   彼此之名分地位,而指明相互间应有之情与义,要他们时时顾名思义。
   主持风教者,则提挈其情,即所以督责其义。……此种安排提倡,似不


   17. 梁漱溟( 1996 : 245-246 )所谓的“宗法社会”是指严复翻译的甄克斯( 犈犱狑犪狉犱犑犲狀犽狊 )的《社
   会通诠》( 犃犎犻狊狋狅狉 狔狅犳犘狅犾犻狋犻犮狊 )中提出的人类历经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军国社会诸阶段理论
   中的宗法社会,与本文所定义的“宗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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