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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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
叔父母”条传曰:“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
也,夫妻糞合也,昆弟四体也。”这三个“一体”中,父子与夫妻更加基本
和重要,没有这两个“一体”则 没 有“昆 弟一 体”。所谓 “糞 合”,即“半
合”,缺一不可之谓。“一体”之意,鲜明地体现在丧服制度中。由上面
对绝服降服的讨论可以看出,在对夫妻、父子以外的亲属制服时,己身
是不能单独制服的,必须视父亲或丈夫的制服而定。同时,他人在为自
己制服时,也要依靠对自己父亲或丈夫的服制决定对自己的制服。这
个原则也适用于与爵位之尊无关的五服亲属。 13 这个时候,“己”身是不
重要、不独立的,父子、夫妻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制服单位。丧服图的
形式,对于血缘较远之族兄弟与血缘较近之玄孙同服缌麻之服,正是因
为以父子为一个计算单位推出来的服制。 14 从这个意义上看,差序格局
的核心并非“己身”,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一体的核心家庭。同时,这
种“一体”又有主次之分,以“父为子纲”为首。
以父祖之尊为核心,外接爵位之尊,内统血缘之亲,一方面使得宗
族内部的亲亲关系中也充满了等级结构,另一方面使得政治领域的尊
尊关系中也布满了亲属关系的影响。应该说,这是西周封建制度的主
要特点。具体而言,在以宗法结构为主要构架的亲属关系中,每个人都
处在不同的等级尊卑关系中,有行辈之差的不必说,即使同辈兄弟,因
其所属小宗种类不同,其尊卑关系也非常复杂。理论上,任何一个庶子
都是继祢小宗子的庶弟,他除了“宗”其继祢小宗宗子之外,还要“宗”其
继祖、继曾祖、继高祖以及大宗的宗子,这些宗子在有些情况下属于同一
人,在许多情况下属于亲疏不同的兄弟。若有兄弟为大夫,则大夫与其
子都要尊降或厌降旁亲。在以爵位结构为主要构架的政治关系中,若其
中有复杂的血缘和姻亲关系,则这种亲属关系会影响到政治关系。如父
子一为大夫一为士,或兄弟一为大夫一为士,其亲属之间的服制会相应
地发生变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诸侯大夫不绝、不降其嫡亲与正尊,并
非因为顾及“私亲”,而恰恰是因为爵位之尊不敌父祖之尊的缘故。
13. 例如,对于世叔父,按照己身与世叔父的关系应该服大功,但是因为世叔父与父亲为一体,
所以即加隆服期;对于已有丈夫之女子而言,为夫宗之尊属制服从夫降一等而服,一视丈夫与亲
属的关系而定,这是服术中的“从服”;夫宗之卑属(子除外)为之制服则一律与其夫同服。
14. 对于这种以父子为一个单位的计算法与丧服制度的关系的讨论,详见:周飞舟、李 代,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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