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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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
亦似不降也。《大功章》曰:‘适妇。’注云:‘适子之妇。’传曰:‘何以大功
也?不降其适也。’既无指斥,明关之天子诸侯也。又《服问》云:‘君所
主:夫人、妻、大子、适妇。’既言‘君所主’,服不降也。”这段文字是说,虽
然天子诸侯绝期服以下之服,但是对于嫡亲则不绝不降,为嫡妇仍须服
大功之服。《论语·阳货》中孔子曰:“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是说
为父母的三年之服与个人的政治身份无关。天子诸侯为其世子亦服斩
衰。大夫虽然尊降旁亲,却不能降其嫡亲。上面贾公彦疏引“适妇”条即
为明证。另外,《丧服》“适孙”条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适也。”“大夫
之庶子为适昆弟”条郑玄注曰:“大夫虽尊,不敢降其适,重之也。”
虽有爵尊,不能绝或降嫡亲,并非因为亲,而是因为尊。这种尊,是
“尊祖敬宗”之尊,因为嫡子、嫡孙将承继先祖之“重”,所以有尊,我们姑
且将其称为“嫡尊”。爵尊与嫡尊相较,爵不敌嫡,是丧服中的一个原
则。嫡子、嫡孙本身并无尊,其尊来源于父祖之尊,所以我们也可以说
爵尊不敌父祖之尊,这是丧服中两种“尊”的基本关系。
《丧服》“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条传曰:“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
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
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这段话比较
明确地指出了父祖之尊与爵位之尊的关系。与野人 11 相比,士、大夫为
尊,与士、大夫相比,诸侯天子为尊,其所以为尊,乃由于知尊祖之故。尊
者因其尊统所及者远而尊,卑者因其尊统所及者近而卑。《礼记·大传》
曰:“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刑
罚中。”郑玄注曰:“严,犹尊也。孝经曰:‘孝莫大于严父。’”清儒顾炎武
《日知录》解释说:“然则人君之所治者约矣。然后原父子之亲,立君臣
之义以权之。”由此可见,按照儒家的丧服理论,爵位之尊从根本上是源
于父祖之尊的,父祖之尊因此而有绝对的重要性。
与爵位之尊不同,父祖之尊及其向下延伸的嫡长之尊包含有明确
而紧密的亲属关系。在父祖之尊有着绝对重要性的前提下,这与上述
“族人皆臣也”的判断会形成一定程度的冲突。举例来说,天子诸侯一
般没有父祖,但是会有父祖的兄弟,即本人的伯叔父。那么,这些人既
然和父祖有密切的关系,在自己的爵位前是否应该或绝或降呢?
11. 指诸侯国中城外之人,贾公彦疏曰:“亦谓国外为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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