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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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


   昆弟姊妹、昆弟之子女、孙;第四层是曾祖父母、从祖祖父母、从祖祖姑、
   从祖父母、从祖姑、从祖昆弟姊妹、从父昆弟之子女、昆弟之孙、昆弟之
   孙女、曾孙;第五层则各自再外推一层。亲属去世,为亲属所服丧服和
   服服时间分为五等,分别是斩衰三年、齐衰期(一年)、大功九月、小功五
   月和缌麻三月。图 1 所标,均为己身为众亲所服之类别。第二圈层为
   斩衰和齐衰,第三、四、五圈层分别主要对应大功、小功和缌麻。越往
   外,随着亲属关系的疏远,丧服之衰 7 、裳、冠、屦、杖之式样和材料由粗
   变精、由重变轻,服期亦由长变短,这种变化是为了表示服丧者之感情
   因亲疏关系不同而由如斩之痛到逐渐变轻的次序。这是丧服制度最为
   基本的构架,是按照亲疏关系的原则制定出来的服制。这个原则在传
   统思想中叫做“亲亲”。
       《礼记·大传》曰:“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
   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礼记》中所说的“服术”,就是丧服的六个原
   则。这个“亲亲”的原则,具体说来,叫做“至亲以期断”。“期”是指一周
   年。《礼记·三年问》曰:“然则何以至期也?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
   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
   象之也。”对于最亲的“一体”之亲,即“至亲”来说,应该服为期一年的齐
   衰服。所谓“一体之亲”,是指父(母)子、夫妻和昆弟,即丧服图的第二
   层。由至亲的期服,往外每推一层则降一等,到第五层服缌麻三月。母
   亲、妻子的亲属也有服制,只是由于不属于宗亲而属于外亲,所以大部
   分都服缌麻,所谓“外亲皆缌”也。
       除了亲亲原则之外,构成丧服体制的另外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则叫
   做“尊尊”。对于己身而言,父亲是“至尊”。按照尊尊的原则,将父亲的
   服制由至亲之期服加隆为斩衰三年之服,母亲因与父亲为一体,亦加隆
   为齐衰三年之服。由父母而上推,祖父母加隆为齐衰期年之服,曾祖高
   祖父母加隆为齐衰三月之服。对于自己的正尊长辈在亲服的服制上加
   隆,是出于“尊祖敬宗”的原则。“祖”即祖先,包括父亲、祖父、曾祖、高
   祖乃至远祖;“宗”指宗子,是指祖先的嫡系传人,即嫡长子。“尊祖”的
   原则是指由己身而上推,“敬宗”的原则是指同辈兄弟之间以长子为“宗


   7. 《丧服·斩衰》章汉儒郑玄注曰:“凡服,上曰衰,下曰裳。”唐儒贾公彦疏曰:”衰广四寸,长
   六寸,缀之于心,总号为衰。”衰的本义是指缀于胸前的麻布,亦引申泛指上身的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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