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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1
情”、“面子”这些概念本身,当代社会学家通常将其当作解释社会行动
的原因而非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对象,他们或将其归为乡土、传统和文化
因素,或将其理解为一种利益和权力交换的工具或者“资本”。 2 本 文
试图回到这些概念所形成和产生的历史制度与思想环境中,对这些概
念背后所包含的制度和精神方面的内容进行尝试性的理解。
一、“关系”与社会结构
孙立平和郭于华( 2000 )在一篇研究农村税费征收的论文中提出了
“正式制度的非正式运作”的观点,对社会学的经验研究产生了广泛影
响。他们指出,“在正式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中,基层政府官员对正式
权力之外的本土性资源巧妙地利用,即将社会中的非正式因素大量地
运用于正式权力的行使过程之中,从而使国家的意志能够在农村中得
到贯彻执行”。在他们的案例中,面对反复动员却抗税不交的老农,基
层干部说了一段“您就把我当做是要饭的”这类的话就轻易解决了问
题。政府的正式工作被转换成了两人之间的“面子”问题而使冲突得到
解决。这样的案例在社会学中屡见不鲜。在一篇研究征地拆迁的论文
中,几个乡镇政府成功拆迁的案例都展示了类似的运作模式:通过给拆
迁对象的亲属或朋友做工作,如给拆迁对象在乡镇企业上班的爱人升
职和加工资,利用这些“关系”和“人情”,本来通过正式制度难以完成的
工作得以顺利完成(高建强, 2010 )。
在面对像拆迁这种当事人存在巨大利益的情况下,权力能够得以
顺利实施,是由于当事人顾忌到了社会关系的维持。这是中国社会中
极为常见的现象,并不仅限于乡村社会。在城市社区,在官场、商界和
学界中,这些关系无处不在,且在日常生活和行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对当事人极为重要的社会关系中,既有基于家庭、朋友等初级群体的
关系,也有领导、同事等次级群体的关系。这些关系会给当事人带来什
么样的利益并非此处的重要问题,因为当事人为了维持这些关系可能
付出巨大的利益代价,这些“关系”和“人情”对于当事人来说还具有利
益之外的考虑。因此,这些关系本身的结构、性质以及对于当事人的意
2. 在中国本土学者中,翟学伟( 2009犪 , 2009犫 )在这个方面做出了重要的努力和贡献。他既从
文化层面,又从工具理性层面对“关系”做了一系列有助于理解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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