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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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1
是一种抽象的、笼统的情感,而是首先表现在伦常日用的具体实践中,
即“事亲”与“从兄”。朱子《四书集注》曰:“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
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
亲从兄之间,盖良心之发最为切近而精实者。”
按照这种理解,丧服体制作为礼的核心,其基本原则的亲亲和尊尊
就是仁和义“之实”,而礼是用来“节文”这种原则的制度安排。《中庸》
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
等,礼所生也。”王夫之在《四书训义》中解释“亲亲之杀、尊贤之等”时
说:“推而上之以及乎远祖,推而下之以及乎庶支,厚薄各有其则,尊贤
之等出焉。”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亲亲和尊尊是仁和义在具体的人伦关
系中表现出的、以爱和敬为实质内容的情感要求,或者说,对至亲的爱
和对父兄的敬是仁和义的实质内容,也就是丧服制度中的亲亲和尊尊。
王国维( 2008 : 135 )在《殷周制度论》中说:“故知周之制度典礼,实皆为
道德而设。……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而尊尊、亲亲、贤贤、男女
有别,四者之结体也。”
亲亲和尊尊作为丧服制度的基本原则,成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之
行动的基本原则。中国传统文献中并没有“社会”这个名词,而是将基
本的社会群体和关系称为“伦”,中国社会学的先驱之一潘光旦( 2010 :
252 )就认为社会学可以称为“伦学”。经过考察,他发现,传统文献中用
“伦”字表示基本的社会群体或群体之间的关系,如荀子多以“伦”表示
人群的类别,而孟子多以“伦”字表示人群之间的关系。在诸种群体和
关系中,最为基本的“伦”即父子、兄弟。后来有孟子的五伦:
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
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根据潘先生的考察,这与《中庸》提出的“五达道”基本一致:
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
下之达道也。
《中庸》对于“达道”的解释,正是所谓“循性”而生的“天下之所共
由”的“道之用”。两条材料合而观之,则人伦即为仁与义的践行场所。
我们可以说,人伦关系以仁义为目的,以亲亲尊尊为原则,以各种礼乐
制度为手段;伦之理为仁与义,人们在人伦关系中的行动以亲亲尊尊为
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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