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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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
亲亲尊尊虽然以直接的亲属关系和君臣关系为基本形式,但是其涉
及范围并不仅限于此。随着人伦关系的扩大化和复杂化,这种亲亲尊尊
的原则也以“推己及人”的方式扩张至各种社会关系中,表现为人与人之
间的相处之道,有社会学家将其称为“人情”(金耀基, 2012 : 62-63 )。
关于“推己及人”的具体方式,孔子称为“仁之方”(《论语·雍也》),
而孟子称为“仁术”。孔子对此的论述是“能近取譬”的忠恕之道,而孟
子则利用齐宣王“见牛未见羊”的不忍人之心加以阐发(《孟子·梁惠王
上》)。朱子《四书集注》对此解释说:“盖人之于禽兽,同生而异类,故用
之以礼,而不忍之心,施于见闻之所及。”这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
恕道一样,极端重视人伦关系中见闻所及、体会而发的自然情感。越是
亲身体验的经历,越是最为亲密的关系,这种感受就越发亲切。因为人
人都有此类感受,虽然人人面对的具体人伦情境有所不同,但是感受却
正可彼此相通。人人有一差序格局,面对的具体人物万人万殊,但是差
序格局的结构却是人人相同。只有深切体会到自己失去亲人的痛苦,
才能真切感受到别人失去亲人的痛苦。只有自己辛苦养育子女,才能
真切体会到父母的恩义。而所谓痛苦,所谓恩义,是只有自己感受方能
感受他人的共通的“人情”。在这个意义上,帕森斯所说的中国的“特殊
主义的关系结构”只是这种结构的人际关系形式而已,每个人伦本有
异,理则相同。所有人的伦理,对父母都是孝,对子女都是爱,对父兄都
是敬,孝、爱和敬作为人之常情,无特殊主义可言。
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梁漱溟先生反对将中国社会理解为“家
族本位”的说法,而提出“伦理本位”。以产生于家庭中“一体之亲”的基
本伦理———仁和义为本位,推及由无数“一体之亲”所包围的他人,乃构
成了社会。
人一生下来,便有与他相关系之人(父母、兄弟等),人生
且将始终在与人相关系中而生活(不能离社会),如此则知,人
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种关系,即是种种伦理。伦者,
伦偶;正指人们彼此之相与。相与之间,关系遂生。家人父
子,是其天然基本关系;故伦理首重家庭。父母总是最先有
的,再则有兄弟姊妹。既长,则有夫妇,有子女;而宗族戚党亦
即由此而生。出来到社会上,于教学则有师徒;于经济则有东
伙;于政治则有君臣官民;平素多往返,遇事相扶持,则有乡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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