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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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历史视野,重塑社会学的想象力


   别的本质在于尊尊之统,但是在合族与共食的组织内,“怀德维宁,宗子
   维城”,宗子统领全族成员实施集体祭祀活动,体现亲亲之统和德教之
   义。因此,殷周之变的根本是确立兄弟之间的尊尊秩序。宗子地位的
   确立,一是表明“大宗维翰”,二是表明“此立宗子者,所以合族也”。宗
   法配以丧服祭祀,恰恰是要将尊尊与亲亲统合起来,实现族内之差等秩
   序和合族祭祀的社会团结。
       而所谓庙制,则是将宗族组织内部的逻辑在政治上做反向的演绎。
   既然“为之君,为之大宗”,“王者,天下之大宗”,那么国君的服制并没有
   什么差别,其祭祀活动也必有亲亲之义,但由于封建制度成立的一个前
   提是,“大宗限于大夫以下”,“君统之外复戴宗统”,所以庙数分殊必然
   是尊尊之统的政治规定。正因为形成了“家”“国”一体的格局,所以由
   周代嫡庶之制衍生出来的各项制度,“皆由尊尊、亲亲二义出”,倘若尊
   尊缺了亲亲,必然只是威权政治,而亲亲缺了尊尊,则一切秩序都无法
   稳定下来。与此同时,恰恰是尊尊、亲亲二统的结合,才会使制度本身
   的规则成为礼制的秩序,所谓“礼”,就不仅是规则,也是情感的升华。
   周尚文,“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中国人所谓的情理关系,即古人常说的
   民彝与德治教化,皆肇端于此。
       所以,王国维( 2001犪 : 300 )总结说:“是故有立子之制,而君位定;有
   封建子弟之制,而异姓之势弱,天子之位尊;有嫡庶之制,于是有宗法;
   有服术,而自国以至天下合为一家;有卿大夫不世之制,而贤才得以进;
   有同姓不婚之制,而男女之别严。”王国维对传统的匡义正说,显然不同
   于传统史学的著述方式,与康有为相比,亦不屑于一种纯公理式的宏大
   叙事,虽然其中所运用的概念皆从经学典籍中来,却可看到西方哲学和
   史学之影响的因子。在《论性》、《释理》和《原命》三篇文章里,王国维坚
   持因果关系的分析方法,用“充足理由律”来疏解已有的材料(参见陈元
   晖, 1990 : 18-33 ),陈寅恪( 1992 : 501 )所说“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
   料,互相参证”,指的便是这样的方法。
       从《殷周制度论》来看,王国维求中国历史之本原,用的恰是综合演
   绎的办法。他批评传统史学“有辩论无名学,有文学无文法”(参见王国
   维, 1983 : 97-98 ),恰恰是要将文献与器物、名与实、逻辑与历史相互参
   证,对经学化的史学或“以史治经”进行科学的重新奠基。不仅如此,该
   文及《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诸篇所呈现出的经世志向也是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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