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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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宗教复兴与“宗教”的中国命运
商引资,并试图团结海外华人。这种将“封建迷信”合法化的进程,很值
,
得进一步探讨(见 犔犻犪狀 犵 2013 )。
可见,“宗教”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是一个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引
入并阐释的概念,与进化论式的自强诉求有紧密的关系,也与基督教对
宗教的规范作用有关,但其演变过程基本没有草根社会的参与。我们
甚至可以说,“宗教”的落后性和敏感性基本上是上层精英的想象和发
明,也可以反过来说,赋予“宗教”落后性和敏感性,原本就是上层精英
发明“宗教”的初衷。宗教的引入和解释过程,衍生了一整套政治和法
律制度,却不一定能够贴切地描述中国社会的现实。其中的关键在于,
“迷信”概念大大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宗教景观。可以追问的是,以基督
教为模板的“宗教”的确在近代以来受到了严格界定,并实现了“政教分
离”,但没有被纳入正式宗教、极为多样且数量庞大的宗教活动是否都
可以被称为“迷信”?国家又在何种意义上通过自己的“超越性”实现对
宗教 /迷信的管理?我们至少知道,经典的世俗化模式并不能描述中国
社会的宗教现象,宗教并未随着科学的兴起而衰落,宗教没有也不大可
能退出公共领域,宗教生活更没有与其他生活真正分离。这其实与近
年 来 宗 教 社 会 学 家 对 全 球 化 时 代 宗 教 现 象 的 观 察 没 有 太 大 的 差 异
( 犅犲狉 犵 犲狉 , 1997 ; 犆犪狊犪狀狅狏犪 , 2009 ; 犜犪 狔 犾狅狉 , 2007 )。
综上所述,“宗教”在中国现当代历史中的命运,是探讨中国宗教复
兴的重要前提。将中国宗教图景分为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
兰教五大宗教以及围绕“民间信仰”、“儒教”的合法性讨论,不过是近代
知识精英与政治精英的一场充满张力且不太高明的“合谋”,也是把近
代欧美社会的范畴套用在中国社会的结果。学界延续这种分类并非毫
无意义,论证某一大传统体系是否应该成为“宗教”也并非毫无意义,但
我们必须清楚这种分类仅仅是“国家的视角”。由于它追求简化,更由
于它是一种国家建设计划的产物,所以会导致“地方知识”( 犿犲狋犻狊 )的
流失( 犛犮狅狋狋 , 1998 )。“宗教”的发明和对这 个被发 明的“宗 教”进行 管
理,是一个经典的福柯式知识/权力的互动过程。社会科学研究如果不
是从具体社会生活的连贯性上着手,而是试图从上而下对中国的宗教
图景进行全局式、总领式的概括,就难以避免“像国家一样看”。社会科
学的经验研究应该反思这种宗教分类,而不是以此作为研究的出发点。
有关中国宗教复兴的三种理论,或多或少缺乏对“宗教”概念这一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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