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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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宗教复兴与“宗教”的中国命运


   往”模式,一种“报”与“偿”的关系。他的论述偏重于各模式之间的“竞
   争”,而没有重视各模式所隐含的宗教实践者之间、实践者与神灵之间
   的“来往”关系。这种“来往”关系,包含着一种时间间隔,即“来”和“往”
   之间的非即时性。就算“即时灵验模式”,也会因为灵验本身而生成一
   种神灵与信徒之间的长期来往关系。有时间间隔的“来往”背后隐含着
   “信用”观念。用莫斯( 2002 )有关礼物的论述分析,这样的关系是道德
   性的,是社会团结的力量所在。周越用“仪式市场”解释各种宗教服务
   之间的竞争关系,但是,各模式对于宗教实践者来说,也都构成了以“期
   待”为核心的社会过程,使“来往”关系成为一种基于信任的、总体性的
   呈献。我们甚至可以说,宗教市场模式或许只是一种对总体呈献的经
   济学虚拟。“来往”的本土含义,不应该仅仅等同于基于供求关系的市
   场交换,其道德性、总体性还需要更加细致的分析。这也是“做宗教”理
   论有可能超越中国经验,获得比较价值的潜力所在。
       如果将“做宗教”与近 30 年中国农村社会的剧烈变化联系在一起,
   则有可能提出更为有力的本土社会理论。中国农村社会的研究长期由
   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主导,经验材料往往被还原成经济问题、政治
   问题或者社会问题。因此,农村社会所面临的挑战容易被简单归结为
   发展经济(致富)、地方政治的赋权(村级选举)或者社会管理问题,并将
   这种解决路径上升到中国农民的核心追求。其结果是,有关农村的经
   验材料常常被用来服务于学者之间的左派、右派或者中间派的意识形
   态主张,并有意剔除不利于自己主张的材料。近年来,有些学者有意识
   地摆脱这一死循环,用行动者使用的本土概念解释具体行动,如应星
   ( 2011 )提出“气”的概念。此种路径期待从过去 30 年的中国社会转型
   中提炼出有力的解释框架,而不是单纯套用西方社会理论对 19 世纪欧
   洲社会转型的解释(有关论述可参见孙立平, 2003 ;郑永年, 2011 )。这
   一思路虽然有经验主义的嫌疑,但无疑有助于超越宗教研究中“主张信
   仰自由”和“支持宗教管理”两种不同观点间的张力(这种张力经常是学
   者们自己建构的,而不是农村宗教实践者体会到的),转而从农村宗教
   生活的基本机制上寻找理论资源。换言之,重新解释中国农村社会的
   宗教生活,对于乡土的重建———一种对共同体道德基础的重建———可
   能产生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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