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社会》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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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发包制
体发包又造成了相对弱化的横向协调功能和各种地方保护主义的盛
行。最后,属地层层发包将跨区域事务和全国性公共产品进行了人为
的属地切割。发包层次越低,越是属地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这成
为中央层面直接承担的公共支出比例低或者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
府)公共支出比例高的主要原因。 17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服务的效率和
缩减成本,开始盛行“政府事务外包”( 狌犫犾犻犮狊犲犮狋狅狉狅狌狋狊狅狌狉犮犻狀 犵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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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外包主要是指政府将一部分职能或服务转包给私人机构,政府有
权决定外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如质量标准,外包公司聘任和期限等)。
行政发包制与西方国家的政府事务外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政府内部
的发包,而不是外包给政府之外的独立主体,所以,行政发包制不直接
涉及政府活动的边界问题,而主要是内部治理模式的问题。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行政发包制与科层制
的最大区别,即,它是以层层整体性发包代替专业化分工和一体化协
调,最小化总部协调功能。除了控制一些核心的权力(如人事权和干预
权),发包人的常态治理是试图将跨地区的协调性和整合性功能维持到
最低水平;它是以整体性问责代替各司其职,以承包人的无限责任代替
代理人的有限责任,以结果考核代替过程和程序控制,以人格化问责代
替职业主义要求。 18
在周黎安( 2008 )“行政发包制”理论的基础上,周雪光、练宏( 2012 )
( 下简称“周文”)提出了一个基于控制权理论的“行政发包制”理论。那
么,周文的“行政发包制”理论与本文发展的“行政发包制”理论有何联
系和区别?两者均强调行政发包制作为区别于科层制或雇佣制的重要
17. 行政发包制不仅适合分析中国政府间关系和政府治理的特征,一些准政府组织(如国有
企业和国有银行)的治理也具有浓厚的行政发包制的色彩。文中提到的国有企业的纵向多级
法人结构和总部职能的弱化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秦晓, 2010 )。一些中国民营和准民营企业
也采用层层发包的管理模式(如海尔著名的“市场链”和“购销自营体”)。
18. 行政发包制直接带来了承包人的整体性问责和无限责任。企业倒闭引发工人失业或者
企业债务到期不能履约支付,在市场经济国家这应该和政府无关,因为其政府是有限政府,不
对单个企业的经营负责。但在中国,企业倒闭引起的工人失业和或广大债权人受损会影响社
会稳定,因为维持社会稳定是地方官员的主要职责之一,最后都可能变成地方官员的直接或
间接责任,使得政府出面进行干预,不让企业倒闭。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员作为承包人被整
体性问责,承担了“无限”(无边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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