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社会》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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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6
行政常规。在这种情况下,各级人员职责的边界无常根据,决定权在主
要领导。例如,最近笔者在武汉见到的一位基层干部,他抱怨下属执行
不力:“开过几次会了,他们还是蹲着不动,最后是我亲自到场做出安
排,明确了分工责任,大家才行动起来”。该领导认为,这反映了基层组
织治理能力欠缺,下属无法明辨自己的职责,难以有效开展工作。而笔
者认为,原因在于阐明职责一直由人(领导指示)而不是制度使然,亦
即,规则不是真正的授权来源,所以无法形成推动作用。
而发包制提供的隐性授权渠道非常适应不立规的行政惯例。比
如,批出一揽子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包干一项任务,“是党政系统中常
规治理方式之外的补充,在特定时期,他们拥有跨部门的协调权力,但
没有长期人员编制,甚至不印公章,不单独行文”。 8 社会中大量的执行
组织,比如市馒头办、扫黄打黑办公室、城管部门、创卫领导小组、停车
管理组织、遣送收容所等等,都无需经过缓慢艰难的立规过程,就可能
通过发包获得公务权力。在基层的广大区域,这些代理机构本身不是
政府,但却可以代表政府参与社会治理。将已有的社会组织利用起来
实现政府任务,或称“购买”社会服务,也是通过发包授予公权力的一种
形式。这使得“不完全政府”常态化:政府机构把本应由政府负责的工
作,外派给其他机构执行,并相应增加他们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力。由于
政府需要依赖社会的组织化资源,而政府和这些社会组织并非简单的
上下级关系,所以他需要发展出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的、不同于行政体
系的、能够应对组织环境的多元性方法,以便推进任务的执行。 9
利用社会中已经存在的组织、关系、资源和责任体系推进治理,而
不是建立一套区别于它的体系,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组织现象。科层
体系建立需要用统一的标准去改造社会组织,相当于用一把尺子改造
代理组织,但将代理置于行政监督下,可能会破坏他们已有的权威、社
会关系和责任体系,从而使得这些组织资源流失而无法利用。所以,中
国的行政关系控制,更愿意使用权衡和互惠性交换,而非改造,即不设
明确的标准,维持下级组织原本的惯例,默许其权益关切,保护其组织
8. 《南方周末》记者:钱昊平,实习生:杨佳秋采访周望,《领导小组”产生的特殊背景》, 2012 年
9 月 5 日,腾讯新闻综合广州南方周末报道,网址 犺狋狋 狆 :// 狑狑狑.犻狀犳狕犿.犮狅犿 / 犮狅狀狋犲狀狋 / 80226 。
9. 裴宜理( 犘犲狉狉 狔 , 2014 )认 为,这 种 灵 活 的 工 作 方 法,与 “游 击 队 式 的 政 策 风 格”( 犵 狌犲狉狉犻犾犾犪
狆 狅犾犻犮 狔 狊狋 狔 犾犲 )历史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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