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社会》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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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保卫社会”与国家种族主义


   所谓的“社会”,也就是“我们(正常人)”所形成的“共同体”,更确切地
   说,主要是指当时已普遍存在的民族国家这样的共同体。

       三、权力—社会的战争图式、国家种族主义与福柯的建构
           式解读

      正如很多当代学者所认为的,福柯的著作中贯穿着强烈的反法西
   斯主义动力( 犔犪犮犽犲 狔2009 : 124 )。他在 20 世纪 70 年代曾多次提醒要
                     ,
   关注法西斯主义。《必须保卫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分析德国纳
   粹主义何以形成而作的。二战期间,德国曾大肆滥用保安处分维持极
   权主义,和保卫社会理论有很深的关联,这构成福柯切入的独特进路。
       麦克尼( 2002 : 2 )指出,权力和主体是福柯著作贯穿始终的两个基
   本论题。在 1972 年的讲座《惩罚的社会》和 1973 年的讲座《精神病学
   的权力》中,福柯就已开始较多关注权力问题。权力问题在《必须保卫
   社会》中特别受到重点关注,除进一步丰富前期提出的“规训权力”和权
   力微观物理学说,在后面提出调节性权力外,它还对权力做了不少独特
   性的分析和界定,如权力是能力与关系、权力形成流动的网等,并在更
   为宏阔的国家和历史—政治层面分析政治权力,创建了著名的权力战
   争图式,并据此对“保卫社会”作出了更多是建构性的独特解读:保卫社
   会和国家种族主义内在一体。
       在前期的规训权力研究中,福柯虽然提出很多新鲜的看法来反对
   传统权力观,如权力是非中心化的、不可还原的和非确定的,但《必须保
   卫社会》还是接受了一个基本的传统看法,即,权力主要是进行压迫之
   物,这和福柯自己的研究正好是一致的。上述所谓惩罚、排斥、监禁、纠
   治和改造都有这个内涵。在此基础上,福柯进一步指认,“权力就是战
   争,它是通过其他方法继续的战争”,“政治就是通过其他方法进行的战
   争,……是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力量不平衡的确认和继续”。但“随着国


   (接上页)为“精神病学和保卫社会”;《规训与惩罚》多次提及精神病学、法医学和法学的相互
   渗透,提及刑罚目的变为“保卫社会”,“规训社会”就是刑法改革“保卫的社会”。当然,这些著
   作之间侧重点又有明显的不同,如《不正常的人》侧重精神病学的演进发展(对不正常的人的
   界定、预防),而《规训与惩罚》以刑罚改革和监狱的出现为主轴,《必须保卫社会》则更多地体
   现了福柯的创新建构———以权力的战争图式和历史政治话语为轴线论述,也因此使“保卫社
   会”的主题更为隐晦,必须结合同期作品才能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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