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社会》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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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5

   ( 犮狅狀狊狋狉狌犮狋犻狏犻狊犿 )之间的 分 野 ( 犚狅犫犲狉狋狊 , 2002 : 7 )。最 简 单 的 实 在 论 认
   为,存在着某种关于客观事实的知识,这是个人经历的经验基础与物质
   基础,个人故事反映了一种活生生的现实。在实在论者看来,传记研究
   倾向于一种“建构论的”或“叙事论的”立场,依赖于“文本”,是对“互文
   性”( 犻狀狋犲狉狋犲狓狋狌犪犾犻狋 狔 )与多重“声音/表达”的分析,最终是从事实观念中
   退却———这是以语言和符号的循环方式,用阐释来满足阐释。对另一
   极的建构主义者而言,认为生活故事反映了事实或经验真相的观点既
   是简约化的也是错误的构想,故事并不是简单的经验指涉。事实上,所
   有被研 究 对 象 的 “故 事 ”以 及 研 究 者 的 诠 释,都 是 通 过 叙 事 惯 例
   ( 犮狅狀狏犲狀狋犻狅狀 )来形成的。“以某种更具后现代主义的风格来看,它应更
   多关注故事的不连续性与模糊性,而不是仅仅考察一个故事及听众简
   单的接受性”( 犚狅犫犲狉狋狊 , 2002 : 9 )。理查德森( 犚犻犮犺犪狉犱狊狅狀 , 1990 )认为,针
   对文本的诠释是不同的,把关注的焦点从记录的故事与田野注脚转到
   研究的写作过程上,即是呈现一种“客观事实”,因而叙事结构与修辞手
   法也成为建构文本的资源。
       当然,这种分立并非绝对。在罗伯茨( 犚狅犫犲狉狋狊 , 2002 : 8 )看来,传记
   研究者在研究实践中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立场,而不是忠诚于“实在
   论”或“建构论”的任何一方。一方面,物质世界及嵌入其中的制度、核
   心结构与可见的物质事实,必然包括个人生存的基础。生活故事通常
   指“真实的”事件与经验———并且讲述者往往是事件发生的唯一见证
   者,但他们的解释往往会与其他书面的、视觉的或口述的解释相互印
   证。然而,如何看待与选择这些事件并将其置于对个人生活的理解之
   中,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分析。另一方面,建构论的视角有助于分析被研
   究对象如何形成讲述自己在特定事件中的经历———“事实”如何通过解
   释形成。因此,要摆脱实在论与建构论的困境,就要承认个人的故事或
   解释是至关重要的,只是获得的方式以及利用的方式不同,方法论与理
                                                        ,
   论目的也各不相同。阿特金森与科菲( 犃狋犽犻狀狊狅狀犪狀犱犆狅犳犳犲 狔1995 : 55 )
   也认为,必须认识到文本实践中反思性的重要以及对书写和阅读惯例
   的依赖,但反对简单的实证论与实在论假设并不意味着导向“虚无主
   义”( 狀犻犺犻犾犻狊犿 )的文本学方法。书写惯例需要遵循,但也要传达出他人
   生活的不同。“为获得对于个人生活的洞察,或许应该反思更大社会的
   文化意义,而不是考虑方法论的与理论的假设的差异”( 犕犻犾犾犲狉 , 200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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