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社会》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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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5

   律意识及环境变迁等因素的影响,“李高之争”并不能在传统文化的框架
   下解决,而是进入了国家司法系统。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在强大的司法
   机器的“甩干”作用下,平常耳熟能详的法律元素真切地进入了他们的纠
   纷,对其争议的解释也超出了他们生活常识的范畴:法院要了解、判断他
   们的感情是否破裂,并围绕这个问题来演绎,关于“回娘家”等则不是法
   院关心的问题。如何判定“感情确已破裂”? 9 对于李和高,感情、亲情、爱
   情、友情这些词汇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但他们并不习惯用“感情”一词
   来归纳生活本身,也不知道怎样才是“感情”的“破裂”,直至离婚,他们谁
   也没有提过这些内容,这些字眼也仅仅出现在诉讼文书中。但有了“甩
   干”机制的作用,尤其是诉讼代理人的引导,这个过程就有了可操作性,
   生活中的琐事就有了可以进行拣选的标准。
       “甩干”过程的第一步是问题化,当事人要将纠纷上升到问题的高
   度,对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和矛盾重新解释,去除一些无关紧要的“水分”;
   第二步是法律化,把此问题进一步解释为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道德或者
   别的什么问题,从而使法院可以受理并进行审理,具体地说就是对该问
   题进行程序化的表述和包装(见图 1 )。


















                       图 1 :离婚诉状的通常叙事框架



   9. 对于离婚的条件,主要有“感情破裂”说和“婚姻破裂”说,中国《婚姻法》采用前者。婚姻法第
   三十二条将其化约为几种可以操作化的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
   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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