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社会》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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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阶层定型化社会
对其房屋维修翻新上的支援。第三阶级是过着有房但因经济原因不得
不租房生活的“双重生活”群体,他们也经历房租上涨的痛苦,因此也是
住房政策的主要保护对象,让其重新搬回自己的产权房。此外,无房阶
级中也存在特点不一的各类群体。第四阶级是有能力支付 5000 万韩
元租房保证金的群体,如果房价稳定的话,他们有买房的潜力,因而强
烈反对房地产投机行为和高房价。国家应消除房价泡沫,提供廉租房,
给予居住补助金。第五阶级是典型的租房群体,完全没有能力买房。
国家的关注点应放在消除其租房压力上,保护租客的合法权益。如保
障租客 10 年内对租房合同提出修改和更新的权利,将月租金上涨率控
制在 10% 以内,设立国家机构性质的“房租担保中心”,敦促银行提前
放款快速解决房租合同到期时的房租保证金返还问题,以消除租房者
得不到房东返还的房租保证金而搬不了家的压力。第六阶级为居住极
贫群体,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是房地产投机最大的受害者,因此,该
阶层的生活应全由国家保障,全面发挥国家公共性的作用。具体政策
为改变“驱逐式”的城市开发政策,将保障人权提到首位,推动各类住房
福利政策,特别是保障儿童、残疾人和老人等弱势群体,第一要务是将
其搬离地下室或棚屋等未达标住房,安置到政府修建的公共廉租房,加
大房租贷款的力度和规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民间组织和当地居民
的自我管理以及对市场的监督作用。总之,孙洛龟的政策建议是反思
市场独大、国家退场的社会发展模式的产物,特别是对关乎全体民生的
房地产问题,更是呼唤一种以民为本,强调国家、市场和社会三大主体
平衡发展的房地产政策,其本身具有的公共性、针对性和层次性等属性
对中国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住房政策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三、对中国的有益启示及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众所周知, 1998 年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
地产”一词也成为中国老百姓最为关注的热门词汇。若从“房地产”视
角来看,中国社会的变迁可视为从“单位中国”转变为“房地产中国”。
一方面,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直接改变了中国老百姓的居住模式,即
从“单位房居住”转变为“商品房居住”。在此过程中,人们的居住观念、
交往模式、生活方式和资源分配方式也随即改变,并日益成为影响老百
姓生存状态和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近几年房价持续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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