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6 - 《社会》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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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阶层定型化社会


   力和市场逻辑如何或在何种程度上交织在一起综合作用于“土地”,使
   其成为决定社会不平等的中介变量。中国也有类似情况,在土地所有
   权国有化、使用权商品化的社会里,仍然存在住房不平等,个中必定存
   在围绕土地的国家再分配体系和市场运作逻辑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和
   作用机制,这也是居住不平等研究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正如该书全
   面展示韩国房地产市场如何影响韩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一样,“房地产市
   场”本身也应成为居住不平等研究的重要研究对象。以往的房地产市
   场研究多为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传统领域。由于其本身具有较强
   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产生一种封闭性较强的学科话语权力,使得社会学
   者较难涉足这一领域。但国内已有社会学者尝试研究房地产市场背后
   复杂的社会性逻辑。如李林艳( 2008 )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关系”
   如何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实际运行的内在逻辑,即“关系”作为一种微
   观的社会结构生成原则,在房地产市场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充当一种
   正式规则的转换机制;在房地产市场内部,则发挥一种经济资源的配置
   功能,从而深刻塑造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形态。由此,我们可进一步思
   考一个问题:中国房地产市场遵循关系逻辑的话,是否或者在何种程度
   上已成为类似韩国“政商学舆”各类力量相互交织的“土建国家复合体”
   的重要载体?这促使我们思考“关系化的房地产市场”与“不平等”之间
   的因果关系,其中的机制和内容比起单独的“住房”或“土地”分化研究
   更具整体性和复杂性,因为“关系化的房地产市场”本身将“住房分配的
   关系化”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化”等内容纳入其中,两者是前者的前提
   和有机组成部分,反过来又巩固房地产市场的关系化,使其成为收入、
   权力和声望等因素共同作用并形塑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流动趋势的重
   要场域。因此,“关系化的房地产市场”的社会学研究更具新古典社会
   学的风格,成为居住不平等研究的重要内容。
       其三,“房地产阶级社会”概念的反思性。该书的另一个启示在于,
   “某某社会”这类“诊断”病态社会式的社会学修辞法体现了审视社会运
   行和变迁逻辑合理性的反思性。例如,以“风险社会”为代表的表述方法
   本身是一种反思性视角,并非单纯描述充满风险的社会环境,而是从“风
   险”的角度反思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巨大变革,如职业模式的非正规化转
   换、传统家庭模式的衰落和个人关系的原子化等内容。“房地产阶级社
   会”用语的功能亦如此,并非强调一种“房地产决定论”,而是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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