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4 - 《社会》2014年第4期
P. 244

房地产与阶层定型化社会


   注居住在社会分化过程中的中介作用和分化效应。如刘祖云和毛小平
   ( 2012 )认为,中国城市住房分层结构是一个从低到高依次由无产权房阶
   层、有产权房阶层(福利性产权房阶层、商品性产权房阶层、继承性产权
   房阶层)和多产权房阶层构成的“三阶五级式”结构。李强( 2009 )认为,中
   国社会正在因住房的所有权、价格、地理位置、级差地租、社区环境和社
   区文化特征等居住因素的影响,逐渐形成商品房户、回迁房户、单位房改
   房户、简易楼住户、廉租房户和传统私房户等六个住房地位群体,这些群
   体最终会拉开阶层之间的“社会距离”。所有这些关于居住分化的社会
   学研究无疑成为我们可以继承的“居住不平等研究传统”,扩展了传统社
   会分层的研究界限,将“居住”视为与收入、教育和声望等传统分层标准
   起到同等作用的重要因素,成为分析当今中国社会结构特性和转型逻辑
   的重要视角。然而,此类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诸如韩国房地产阶
   级社会研究关于土地观念的反思、阶层定型化社会、房地产发展背后的
   国家公共性回归等问题的分析所体现出的综合性和整体性,有待深入发
   掘居住与收入、权力、声望等传统分层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居住作
   为中间变量发生分化作用的机制。
       为此,研究者有必要将“居住分层”研究扩展到“居住社会学”的学
   科高度,从更为整体的视野考察居住与社会的复杂关系。“居住社会
   学”也称“住宅社会学”,自 20 世纪 70 年代在欧美国家创立发展以来,
   一直强调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多单元和多侧面的综合研究方法,即
   研究者从居住与社会形态相互影响、居住与社会多种因素、居住与社会
   关系、居住与社会发展、居住与社会制度、居住与社会问题、居住与社会
   物质载体、居住与社会居住行为,以及社会心理、居住与社会规范和社
   会秩序、住宅与社会对外开放等角度,研究居住与社会的复杂关系(孙
   金楼, 1987 )。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孙金楼( 1983 , 1987 , 1990 )和张仙
   桥等( 1995 )就强调在改革开放后房地产行业发展背景下进行居住社会
   学研究的重要性,积极撰文介绍居住社会学的内容,涉及居住社会学的
   学科建设、住宅建设预测、住宅社会消费、住宅政策的公平公正等方面,
   并以著书、成立各类住宅研究协会等形式积极推进中国居住社会学的
   发展。然而,正如张仙桥一开始就将居住社会学定位于“边缘科学”一
   样,该学科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之后逐渐式微,与经济社会学、组织
   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等学科相比,其理论话语地位仍处于边缘地位。

                                                          · 2 3 7 ·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