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社会》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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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阶层定型化社会


       (二)阶级分析的房地产转向
       该书中的“房地产阶级”是在英国“住房阶级”理论的基础上,结合
   韩国高房价社会问题综合而成的理论概念。“住房阶级”理论的代表为
   雷克斯 和 默 尔 ( 犚犲狓犪狀犱犪狀犱 犕狅狅狉犲 )以 及 桑 德 斯 ( 犘犲狋犲狉犛犪狌狀犱犲狉狊 )。
   1967 年,雷克斯和默尔在合著的《种族、社区和冲突》中首次提出了“住
   房阶级”( 犺狅狌狊犻狀 犵犮犾犪狊狊 )。 1984 年,桑德斯又从“住房所有权”和“消费
   社会”视角拓 展 了 住 房 阶 级 的理论 内涵。该 理论 总体 上继承 了传 统
   马克思阶级分析的冲突论理论风格。但从阶级划分标准上看,该理论
   是传统阶级理论在后期资本主义的拓展,即马克思论述的阶级结构是
   由前期生产型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价值作为
   划分标准。但后期资本主义已进入消费社会,阶级的划分标准也应从
   生产性资源转变成消费性资源,特别是决定人们生活质量的住房资源
   便成为重塑阶级身份的关键因素。住房阶级理论的提出与英国新自由
   主义式社会转型密切相关。 20 世纪 80 年代,在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
   英国大力推行“国家退场、市场扩张”的各类新自由主义政策,特别是减
   少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鼓励人们自主买房,使房地产资源
   成为主导国家经济增长和民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也因此催生了不
   同于生产性阶级的住房消费性阶级,而当今的韩国社会也有类似的转
   型背景。因此,孙洛龟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房地产阶级”秉承了“住房阶
   级”的理论优势,同时也弥补了后者的不足之处。
       一方面,两者的相同点表现在:( 1 )在前提假设上,两者都认为剥削
   的本质已不再是资本家在生产领域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而是一个群
   体由于住房资源导致的生活机会的不对称生产,或一个群体依据住房
   资源的大小排 斥 另 一 个 群 体( 犛犪狌狀犱犲狉狊 , 1984 : 220 )。“住 房”代 替 “职
   业”成为划分阶级的关键因素。( 2 )研究的社会类型都是新自由主义式
   的消费社会。新自由主义的前提是倡导无制度束缚的个体自主选择
   性,只有不断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才能促使商品和资本的快速流通和
   循环。尤其是作为“集体消费品”的住房,在日益缺乏国家制度保障的
   新自由主义社会里,已成为导致社会分化的决定性因素。( 3 )在研究切
   入点上,孙洛龟与桑德斯都从“住房的所有权”入手分析社会不平等,强
   调获得住房所有权的屋主拥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的权力,反之则
   会在社会各方面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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