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社会》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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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4
于依靠房地产行业拉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其理论和反思的
意义非常重要。概言之,该书的理论贡献主要有三。
(一)关于土地的“本体论”反思
房地产行业是将土地和建筑物赋予商品属性,作为经营对象,从土
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房屋的转让、出租、抵押等经济过程中赚取商业
利益。该行业是民族国家追求现代性的产物,其本质在于人们的“土地
观念”发生本体论意义上的改变。( 1 )土地的主体性。人类社会进入资
本主义社会以后,土地不再被视为与人类同等重要的自然主体,而是赚
取利润和满足私欲的客体化手段。土地空间环境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
程中不断被分割和破坏,颠覆了土地与人类的和谐关系。因此,孙洛龟
认为彻底解决房地产社会问题的前提在于重新审视土地对于人类生存
的本体论意义,即“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土地犹如母亲一样,孕育世界
万物。这是自古以来处于人们世界观核心位置的自然观和土地观……
我们还需要重新回到‘在天地 之间修 房居 住’的朴 素的 常 识自然观”
( 孙洛龟, 2012 : 228 , 234 )。这类土地观念富有浓郁的东方式哲学色彩,
强调“天地人三才”的和谐统一,也是反思东亚国家房地产发展的根本
性思维框架。( 2 )土地的社会性。土地以及建之于上的住房在强调“家
文化”的东亚社会中更具有安定性、乡土性和社会性等特殊意涵。对于
人们来说,土地和住房不仅是遮风避雨的场所,而且是人的延伸和家庭
的载体。有了自己的土地或房子,才有家的感觉。因此,包括土地和住
房在内的房地产财产在东亚社会里具有安身立命的本质意义,人们只
有努力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最终才获得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安全感。
因此,在孙洛龟提出的“房地产阶级社会”里,房地产资源被少数利益集
团垄断,土地的社会性难以正常发挥,导致大部分年轻人推迟成立家庭
的计划,由于高房价高租金,租房家庭过着频繁搬迁的生活,土地所内
含的安定性也被彻底破坏。( 3 )土地的公共性。“房地产阶级社会”的
概念在本质上强调重新寻回土地的公共性,即房地产资源的分配应重
视公共利益并彰显公正性。孙洛龟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强调的“私有财
产第一性”原则不适用于房地产。因为土地不是一般商品,不能完全被
市场性所掩盖,其本质是公共财产,应发挥国家力量保障土地的公共性
以及大众拥有住房的公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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