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社会》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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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合作”: NGO 联合行动策略
年 5 月的一年左右时间内,中心接待参与和关注灾后重建的各类组织
共计 402 批次,为 100 多家机构提供了联络、交流服务和后勤支持。
中心卓 有 成 效 的 工 作 得到 了社 会各界 的充 分认 可。 2008 年 12
月,“ 5 · 12 中心”获得国内著名公共媒体《南风窗》的年度组织奖,同时
被成都市团委授予“成都市抗震救灾优秀志愿者组织”称号。在广泛的
外部资源支持下,中心也得以有经费聘用 3 名工作人员组成专职项目
团队,甚至在 2010 年青海玉树地震救灾中,再次发挥强大的信息服务
平台功能。不过中心也备受地方政府部门的怀疑,尤其是对“ 5 · 12 中
心”的名称屡屡要求更换。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心作为联盟的角色日益
淡化,联席会议和协调小组也都不再发挥功能,许多组织事实上都不再
参与中心的决策工作,中心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 犖犌犗 支持性组织,经
过长期的申请注册工作,终于在 2012 年更名为“尚民”后注册成功。
三、联合行动何以可能
以上三个典型案例并非偶然,在 20 个 犖犌犗 联盟中,我们发现了一
条大致相同的道路。这些 犖犌犗 联合行动的开展为汶川地震救灾在民
间动员、资源配置和灾民安抚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了作用,并赢得了社会
的广泛关注和认可。那么,在这种紧急状态下, 犖犌犗 的联合行动何以
形成呢?仅仅理解为这是政府应对巨灾能力不足而产生民间组织参与
的空间,或者理解为社会组织面对巨灾深感力量不足而主动形成合力,
似乎都是不够的,因为这只能解释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短期内产生和存
在的 犖犌犗 联合行动,而对在紧急救灾之后持续时间较长的合作案例并
不具有解释力。根据 2008 年我们在灾区一线的跟踪观察,当救灾行动
进入后期的灾民安置和社区重建阶段时(也就是 6 、 7 月份以后),相对
于灾区对民间救援的需要,外部对民间组织和志愿团队继续在灾区活
动的政策性限制明显逐渐占据上风,这也是政府对社会组织整体限制
性的体制环境在地震突发期短暂失效后的迅速回归。此外,单个 犖犌犗
在巨大灾难面前的力不从心从而产生对联合行动的迫切需求也不能完
全解释 犖犌犗 联合行动的有效形成和维持,因为即使没有外在的制度性
压力,有效的 犖犌犗 联合行动仍然需要在联合体内部进行策略性经营。
从总体上而言, 犖犌犗 联合救灾行动,尤其是长期性联合的发生和持续,
除了上述原因外,还依赖于其他的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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