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社会》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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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权神话
是在有了专偶制家庭之后才出现的。
基于自己的这套理论,摩尔根和麦克伦南一样全面批判了梅因等
人关于国家、社会起源于父权制家族的学说。
由于专偶制家族被假定为社会制度中的组织单元,因此,
氏族被当作家族的集合体,部落被当作氏族的集合体,民族被
当作部落的集合体。这种结论的错误在于,第一命题是不正
确的。我们已经说明了,氏族全体加入胞族,胞族全体加入部
落,部落全体加入民族;但家族不能全体加入氏族,因为夫妻
来自不同的氏族……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就是氏族。(摩尔
根, 1981 : 474 )
摩尔根并没有像麦克伦南那么极端,认为氏族和家庭都是后来产
生的。但他也认为,家庭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这一点和麦克伦南是一样
的。摩尔根( 1981 : 474-475 )指出,在拉丁文中, 犪犿犻犾犻犪 (家)一词来自
犳
犳 犪犿狌犾狌狊 (仆从),就其本意而言,它与配偶和子女都没有关系,在某些遗
嘱条文中,它指的是传给继承人的遗产。在拉丁社会中,它指一种新的
组织,其首领支配妻室儿女和奴仆团体。家本身就是父权制的产物。
和麦克伦南一样,摩尔根极力反对梅因所认为的国家是由父权式
家庭逐步发展出来的产物,而认为氏族是更基本的。在他所叙述的这
五种婚姻制度中,只有到了专偶制时代才有严格意义上的家庭的产生,
而古代西方所知的父权制家庭,摩尔根反而不好在历史中给它一个安
置,只好说它是专偶制中的一种例外。他引用盖乌斯的话说:“罗马人
的父亲对其子女的权力是罗马人所独有的;一般来说,在其他民族中不
存在这种权力。”(摩尔根, 1981 : 475 )
摩尔根这一说法的意义在于,他完全抛弃了梅因所代表的理解政
治秩序起源的方向,而必须另外开辟一条路径来理解政治社会的历史
根源。而这,正是《古代社会》第二部分的主体内容。
摩尔根( 1981 : 117 )认为,政府观念的发展始于蒙昧阶段的氏族组
织,从它出现到真正建立社会,经历了三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由氏族
选举的酋长会议所代表的部落政府,可称为一权政府,普遍流行于低级
野蛮社会;第二个阶段是由酋长会议和一个最高军事统帅平行并列的
政府,两个机构分掌内政和军事,可称为两权政府,在低级野蛮社会的
部落组成联盟后始露头角,到中级野蛮社会开始确立;第三个阶段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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