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社会》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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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学家的努力之外,欧洲大陆的一些学者也在巴霍芬的影响下,通过母
系社会的问题思考家庭和国家制度的起源( 犇犪狏犻犲狊 , 2010 : 72-75 )。比
如瑞士学者吉罗—特龙( 犃犾犲狓犻狊犌犻狉犪狌犱犜犲狌犾狅狀 )在 1884 年以法文出版的
《婚姻和家庭的起源》一书,探讨了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以及私
有财产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李颇( 犑狌犾犻狌狊犔犻 狆狆 犲狉狋 )在 1887 年以德文出版的
《人性的文化史及其有机结构》一书中指出,母权问题提醒人类重新思考
权威问题,母权与父权的对立就如同自然与艺术的对立。李颇还认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父权应该逐渐衰落。 1889 年,海尔华德( 犉狉犻犲犱狉犻犮犺狏狅狀
犎犲犾犾狑犪犾犱 )出版了《人类家庭的起源和自然发展》,对母权制到父权制的发
展给出了一个新的描述,并以此来支持当时的妇女运动。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关心的问题和上述几位
作者是非常类似的,而且也和他们一样受到了巴霍芬的深刻影响。但
和他们不同的是,恩格斯对英国人类学材料运用得更多。在一定程度
上,恩格斯的研究将德国和英国母权社会研究的两条线索结合到了一
起。因此,我们会看到恩格斯的书中体现出两条学术线索的痕迹。
恩格斯同意摩尔根对古代社会做出的阶段划分,也认可摩尔根对
几种婚姻模式的基本判断。但我们在前文看到,由于摩尔根的重点是
在不同婚姻制度之间的过渡上,他没有专门花笔墨来讨论从母系到父
系的转变,而只把它淹没在了从偶婚制向专偶制的转化过程中,特别是
因为把父权制当作一个例外,所以母系到父系的转变在他笔下不构成
一个有实质意义的转变,他笔下的专偶制不必然是父权的。在这个问
题上,恩格斯更欣赏巴霍芬,巴霍芬没有像摩尔根那样讨论很多婚姻制
度,而把从群婚到母系,再由母系向父系的转换当作更核心的问题。
随着财富的增长,越来越多的私有财产集中到个体家庭当中,就有
了改变 传 统 继 承 制 的 要 求。这 是 摩 尔 根 曾 经 有 过 的 理 论。恩 格 斯
( 1972 : 53 )指出,从母权制进入父权制,这是“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激进的
革命之一”,但并不困难,因为它不需要伤害到任何氏族成员,只需规定
男性成员的子女留在本族,女性成员的子女离开本族,到他们父亲的氏
族中就行。通过巴霍芬收集的各种材料,恩格斯证明这一革命确曾发
生过。这一自然而然的过渡,“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
( 恩格斯, 1972 : 54 )。
显然,恩格斯并没有接受摩尔根关于父权制和专偶制的观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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