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社会》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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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革命。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使家庭经济越来越依赖于男子,妇女变成
第二位的。随着男子统治地位的建立,母权制颠覆,父权制实行,偶婚
制过渡到一夫一妻的专偶制。于是,个体家庭成为一种力量,与氏族抗
衡(恩格斯, 1972 : 159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从根本上摧毁了氏族制度
的经济基础,向完全的私有财产过渡,偶婚制彻底转变为专偶制,家庭
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不同家庭之间的经济差别也日益明显(恩格斯,
1972 : 161 )。贪欲盛行,争夺不断,战争就成为非常频繁的事,军事首
领、酋长会议、人民大会成为军事民主制的常设机构。这样的一个后果
是,“掠夺战争加强了最高军事首长以及下级军事首长的权力;习惯地
由同一家庭选出他们的后继者的办法,特别是从父权制确立以来,就逐
渐地转变为世袭制,人们最初是容忍,后来是要求,最后便僭取这种世
袭制了;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基础定下来了”(恩格斯, 1972 : 162 )。
恩格斯表面是在讲摩尔根已经谈过的军事民主制国家的形成,但这里
不像是在描述父权式君主制国家的产生过程吗?
在描述雅典国家形成的时候,恩格斯也把忒修斯的改革当作雅典
国家形成的第一步,但他认为这一改革的实质是,使本来就拥有财富和
势力的家庭在氏族之外形成一个独特的特权阶层,国家则使这种霸占
神圣化。建立国家的最初企图,就在于通过区分特权者和非特权者破
坏氏族的联系。新兴的国家根据财产占有的多少来划分阶级。血缘团
体被打破,氏族制度遭到了失败。
六、母权秩序
恩格斯和摩尔根之间的不同,根本上还是来自对父权制认识的不
同。摩尔根认为父权制是婚姻发展史中的一个例外,在论证中尽可能
排除梅因式国家起源说的痕迹,但恩格斯认为父权制是历史上有过的
专偶制婚姻的实质。尽管他未必同意最初的国家是父权式的君主制,
但他明确认为,父权式专偶制的产生、阶级对立的产生、国家的起源都
是同时发生的。即使最初的国家是民主制的,其本质却和父权制一样。
或者说,恩格斯在根本上并不关心最初的奴隶制国家究竟是民主制还
是君主制,因为在他的理论中,这种区分无足轻重。第一种国家形态中
实质的对立是奴隶主和奴隶阶级的对立,至于这种对立以哪种政府形
式表现出来,是无关紧要的。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说,恩格斯的阶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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