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社会》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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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制度变迁下的住房分层与自我选择性流动
可以说,在住房分层上呈现了双重分层体系,这是一种独特的“双重再
生产模式”(李路路, 2002 ):市场机制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住房
资源的分配方式,但国家主导的住房制度渐进式改革,并没有使权力机
制发生根本性变化,原有的权力机制模式在住房制度转型过程中仍然
被延续下来,而市场机制也同时并行增长(边燕杰、刘勇利, 2005 )。
当然,新的分层秩序也可能源于机会结构的变化和城市居民对机
会的把握程度,即城市居民的自我选择购房与不购房的结果。塞勒尼
和科斯泰罗( 犛狕犲犾犲狀 狔 犻犪狀犱犓狅狊狋犲犾犾狅 , 1996 )曾经指出,市场改革产生了很
多新机会,能够利用这些新机会的人将成为赢家。以广州市为例,在住
房改革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两次大的机会结构的变化。第一次是公房
私有化和商品房市场的兴起。广州市政府为了鼓励干部职工早买房
子,曾出台正式文件,为购房者提供优惠政策。例如,凡在方案开始实
施一年内 购 房 的,可 按 扣 除 征 地 和 拆 迁 补 偿 费 后 的 房 价 予 以 优 惠
20% ;根据购房者的工龄长短,每一年工龄优惠 0.3% ;产权单位按方
案向干部职工出售的住房,免缴建筑税、营业税;干部职工购买公有住
房,免缴契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监证费、工本费和手续费按规定费
率减收 50% ;坚持最低限价原则。产权单位出售的住房,建筑面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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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售价都不应低于 180 元/ 犿 的最低限价;实行一次付清房款和分期
付款两种结算方式。一次付清的,产权单位可按折扣优惠以后的应收
房款减收 25% 。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应收房款的 20% ,
如超过 20% 的,每多付 10% ,减收 3% 等。 1 对体制内单位组织普通居
民来说,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能把握这次机会就可能获得住房,从而
改变自己在住房分层中的地位。对于体制外单位组织的居民而言,商
品房的兴起也是一次极好的机会。在这一时期,体制内单位组织的居
民一般很少到商品房市场去购买住房,所以较少出现商品房供不应求
的局面,相对来说,商品房价格在这一时期能保持较低的水平,体制外
单位组织居民能把握这次机会也会改变其在住房分层中的地位。第二
次机会是在 1998 年至 2000 年间。在 1998 年住房货币化改革后,意味
着居民不可能再从单位获得公房。但 1998 年至 2000 年广州市换购、
1. 参见: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穗府( 1989 ) 80 号],附件一:广州市出售公有住房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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