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社会》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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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1
小村村民与地方政府对这些地的共识或默契表明,农民社会与国家的
视角在基层社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叠合。虽然朱晓阳有意规避以“互
惠性”这种高度概括性的解释框架来分析黑地的产生,但不无遗憾的
是,由于研究旨趣的关系,文章未能深入探讨“多出来的地”对于小村内
部社会关系以及村庄治理的影响,而将分析转向了对村庄生态环境的
考察。
综观上述仅有的两篇代表性文献,“黑地”已经开始呈现其学术研
究价值。无论是作为一种资源还是一种现象,黑地之于乡村社会都犹
如投入水中的石子,石子所激起的水波荡漾起伏,相互激荡,呈现着乡
村社会本身的复杂与美妙。黑地在中国农村持久而普遍地存在,这一
隐藏在乡村生活之中的学术资源尚有待深入挖掘。可以肯定的是,作
为社会科学研究中少有的处女地,黑地有着丰富的学术内涵和学术价
值,将其置于村庄社区内部的生活与生产之中,厘清黑地产生的根源,
分析黑地分配的规则及其对村庄治理的显功能、潜功能、正功能与负功
能,不仅有助于对黑地问题本身的理解,还将进一步拓展对乡村社会,
特别是乡村治理的研究。
三、拓荒与瞒地:汇报的政治学与社区的经济学
李怀印( 2003 : 106 )在考察了晚清和民国时期接连发起的黑地清查
运动后发现,政府清查黑地的一个重要动力是扩大税源、增强财力,而
国家政权在地方社会中的影响力直接关系到黑地清查工作的成效。新
中国成立之初,中央政府因面临扩大税源的压力,“土改”之后在农村展
开了查田定产工作。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的是,这次清查黑地取得
了空前成功。在 20 世纪 50 年代初的“土改”和土地复查中,楚南县推
广了“调查研究”和“诉苦”的技术方式。这种考证化的“调查研究”与
“诉苦”的散落民间(方慧容, 2001 : 492 ),不仅重塑了村民对世界的感
知,形塑了村庄内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而且打破了村庄社区一直庇护
黑地的权力文 化 网 络(杜 赞 奇, 2003 ),使黑 地完全 呈 现 在 国 家 面 前。
1952 年 10 月,楚南县完成土地清查定产工作,确定全 县应纳税土 地
737800 亩,核定常年粮食产量 2167 万公斤。
1953 年初,河村开始建立互助组。互助组响应乡党委提出的“开
荒增产”的号召,积极对村庄内的湖泊、坟地和荒地进行改造。这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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