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社会》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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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1

   题来看目前的研究,许多研究者都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当成是建立社
   会信任的关键。而笔者所理解的信任本应该是,在少有约束机制的前
   提下,人们彼此之间可以实现互相托付,并能够确切地预测其结果,由
   于社会对这样的设定缺乏自信,所以社会便更强调有约束机制的信任。
   当然,至于这里的“人们”是特定的,还是泛指的,是西方社会学划分特
   殊信任和普遍信任的一个标准,有关这一点在中国的情况,笔者将在后
   面予以讨论。在此,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假设一个社会建立了一套发
   达的约束机制,那么其中所发生的信任关系并不能证明该社会具备信
   任,只能证明很难发生不信任;其次,我们还需要懂得,一个社会也不一
   定非得具备信任,它可以有信任,也可以没有信任,因为只要有约束机
   制存在,社会依赖性就在;社会依赖性在,即使缺少信任,也不至于解
   体,只不过社会运行的成本会不断增加罢了。比如,我们看一个地方的
   社会信任状况如何,可以随处看看该地区的夜不闭户的情况;如果该地
   方居民房屋的防盗措施很发达而使人有安全感,我们能说该地方的信
   任情况良好吗?反之,如果该地方没有防盗措施而同样使当地居民有
   安全感,我们能说该地方信任情况不好吗?
       如果人类出于在依赖性中的某种需要建立信任,而为了防范不信
   任的出现,又需要借助于宗教、习俗、道德、契约、法律等来加以约束与
   制裁,从而来维持信任,那么,把社会简单地划分为有信任和没信任就
   不合适了,因为,信任概念所展现的实际上是一个不确定的领域(卢曼,
   2005 : 17 ;吉登斯, 1998 : 153 ;山岸俊男、山岸绿, 2003 : 108 )。这一不确
   定性让信任概念与风险概念之间有了极高的相关性。可是,笔者在此
   想要强调的是,信任概念的含义本身是带有对不信任的质疑性的。也
   可以说,不确定所构成的含义是社会在客观上存在着风险,可质疑的含
   义是指人的主观判断。看起来客观风险的存在会导致质疑,但也有一
   种可能是没有风险,人们依然将信将疑。这种将信将疑之所以依然出
   现来自于人们对其所处环境的不熟悉,不了解,而非真有风险。可见,
   在中国文化意义上,信任概念本身隐含着对信任有无的疑虑,而非乐观
   的肯定。如果深入考察大多数西方学者的信任研究,就可以看到,大部
   分定义都充满了积极、肯定、健康、善良的意味。 2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


   2. 参见:翟学伟、薛天山,社会信任:理论及其应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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