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社会》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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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情感逻辑


   从而使得情感动员发挥出巨大的动员功效,客观上成为引发大规模群
   体性事件的关键因素。
       由此,我们不得不问:为什么情感如此容易成为支配群体性事件的
   核心因素?答案可能在于,既有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没有为常态化
   的民意表达与情感疏导提供足够的渠道,从而使弱势群体在面对他们
   所认为的不公时,要么选择忍受———绝大多数情况下会如此,要么就因
   忍无可忍而选择反弹。而基于不公感受的怨恨性积累及其道义建构,
   即转型社会中弱势群体对资源配置强弱零和博弈游戏及其结果的不满
   与概念普化———类似于斯梅尔塞( 犛犿犲犾狊犲狉 , 1962 )意义上的“一般化信
   念”( 犲狀犲狉犪犾犻狕犲犱犫犲犾犻犲犳 )———及其相应的弥漫性情感,则是其社会心理
       犵
   基础与行动情境。 25 既然民众从心理文化到行为方式上难以获得公民
   化的塑造,其情感投向和表达也就容易呈现为一种在沉默与爆发之间
   的两极摆动———即由冷漠和躲避到违反制度和法律规范的群氓性冲
   动。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似乎是从臣民到暴民再到臣民的传统行为
   模式的现代翻版,不同之处只是在于,现代化使国家操控社会的力量成
   百倍地增长,民众则依然停留在被动承受状态,因此,传统的动乱在一
   定意义上已经被消弭,留给弱者和底层的空间或许就只剩下宣泄。
       在民众的情感宣泄中,地方和基层政府往往成为承受对象,进而演
   化为官民冲突。 犇犎 事件如此,石首事件亦如此,马鞍山事件中肇事者
   汪某的官员身份更是事件扩大的一大导火索,而万州事件的肇事者胡
   某虽然本身并非官员,但却因其谎称是公务员也引发了围观民众的愤
   怒。 26 可以这样说,在当代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中,官权以及作为其载体
   的人群、身份、符号甚至器物(比如警车、政府大楼等),都往往成为民众
   情感宣泄的对象。之所以如此,可以说仍然与既定的社会结构与制度


   25. 不公概念普化的另一个前提还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有关公正认知的观念变化有关,即日
   渐开放、自由和理性的社会环境与价值导向使置身于新旧价值与规范交叠转换中的弱势群体
   对不公的容忍度降低,并将不公归因于精英阶层及其背后的权势集团。
   26. 马鞍山事件起因于旅游局长汪某打伤中学生胡某。当时胡的自行车与汪的车发生刮蹭,
   汪下车后将胡打伤,同车一名女性下车后不仅不道歉,反说“打得好!”结果点燃在场群众的怒
   火。万州事件系由自称“公务员”的胡姓男子(实际上是水果批发市场临时工)殴打一位农民
   工引发。该农民工不小心撞到胡的妻子,遭到胡用扁担毒打,胡还叫嚣自己关系很广,可以用
   钱买他的命,令围观群众义愤填膺。更令群众气愤的是,到场的公安没有现场处置胡,还阴差
   阳错地与其握手,更引发了群众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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