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社会》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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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耦中的合法性动员


   如,在赴任后的第二年, 犌 就在孵化器现有的体系之下成立了控股创投
   公司,试图将外部资本内化为孵化器科层组织体系的一部分。相较于
   设立职能部门完成相关的定位使命,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孵化器的
   公司化运作显然是大学教授们更不熟悉的事情。在“零成本,靠借钱启
   动”的情况下,创投公司虽然最终收购了某家上市公司,使资金流转顺
   畅,也赚到了一些钱,但始终“投不到好(即有显示度的)项目”。单纯的
   资本运作和当初规划的孵化增殖服务相去甚远。 37 相比之下,真正帮助
   孵化器实现了事业单位和企业两个板块融合的,是后来被提拔为副院
   长的 犉 。 38 具有海外留学背景,在欧洲摸爬滚打多年的经历也使他熟
            犉
   知市场中资本运作的规则。 犌 于 2002 年将 犉 挖回国内,并任命为创投
   公司董事长兼院长助理。凭借在高科技企业多年从事技术研究与管理
   工作积累的经验,用 犉 自己的话说,他通过“对资金的安排,对市场走
   势的预判”,针对当时大多数股权投资只想锦上添花的特点差异性地
   “将主要精力放在投资中早期高科技项目上”,吸引了一大批亟待被雪
   中送炭的早期追随者。 39 随着一批控股企业的成功,尤其是高达 40 倍
   回报率的“真金白银”展示在眼前时, 犉 带领的创投团队的工作得到了
   孵化器内外的一致认可。当然,重点是坊间说起 犉 的丰功伟绩时,总
   还是免不了要提及一下他曾是 犌 的学生。事实上,神话 犌 的一系列举
   动,正构成了孵化器合法性动员中独特的意义建构的组成部分。因为
   和项目制一样,“能人论”也是长久以来存在于中国社会中的一个传统
   (徐勇, 1996 ),更何况这种论调本身已根植于华人社会“无所不能”的家
   长权威了( 犠犺犻狋犾犲 狔1992 )。对于他们而言, 犌 并不是一般意义的企业
                   ,
   中的权威领导,而是精神上的一面旗帜。
       如前所述,孵化器通过项目制的运作方式,实现了从情感性网络向
   工具性网络的扩张和道义合法性向实用合法性的转变。但格林伍德等
   ( 犌狉犲犲狀狑狅狅犱 , 犛狌犱犱犪犫 狔犪狀犱犎犻狀犻狀 犵 狊 , 2002 )所说的最后一步认知合法性
   的跨越,从某种意义上讲却是不存在的。正如本文在一开始强调的,
   “ 不像大学、不像科研机构、不像企业、不像事业单位”的模糊理念从来
   都不可能作为孵化器制度转型所恪守的脚本。也就是说,完美的制度


   37. 参见:文本材料 犎犪2104 。
   38. 参见:文本材料 犎犪3156 。
   39. 参见:文本材料 犆犫3136 和访谈纪要 1206犃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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