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社会》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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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6

   个体的规制, 21 要么就会在像法国这样的失去一切可以规制个体行为
   的处境中变得极为自私自利,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失序。所以,涂尔干
   ( 犇狌狉犽犺犲犻犿 , 1978 : 58 )在评价了斯宾塞的有机论后指出,“因此,个人自由
   一直是并且无论何处都收到社会约束,不论以习俗、风俗、法律方式,还
   是以规制的形式”。这种约束或规制形式,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形式。
   换句话说,涂尔干逐渐认识到,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还有更为重要
   的特征,也就是说,集体生活还应有一种超越功利原则的精神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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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体意识( 犮狅狀狊犮犻犲狀犮犲犮狅犾犾犲犮狋犻狏犲 ) :世俗化的道德权威
       这种集体生活的精神联结,在埃斯皮纳( 犃犾犳狉犲犱犈狊 狆 犻狀犪狊 )那里最早
   以有机体的形式得到讨论。埃斯皮纳深受斯宾塞有机论的影响,他在
   有机论的基础上提出了集体意识的概念。涂尔干( 2006 : 210 )对埃斯皮
   纳的关键性著作《动物社会》评价道,“作者在这部颇具建设意义的著作
   中表明,甚至动物都构成了能够在物质上彼此产生联系的生命要素的
   社会,这些简单的社会可以逐步过渡到更复杂的、由高等动物组成的社
   会,它们不再通过物质纽带结合起来,而是通过心理纽带结合起来”。
   然而,这种精神上的连带关系,以这种纯粹的有机体类比,仍然不足以
   解释人类社会所呈现出来的精神化特征。涂尔干( 2006 : 239 )在评价沙
   夫勒时就曾指出,社会是“一种意识的意识”。
       涂尔干( 2000 : 295 )认为,“人类的进步过程就是功能不断脱离器官
   的过程———但又不完全脱离开———和生活不断脱离物质的过程,换言
   之,就是在生活变得更加复杂的同时,逐渐使生活‘精神化’,使生活变
   得更灵活、更自由”,这一点上,人类社会与动物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
   由此可见,涂尔干对社会的看法,显然已经不同于斯宾塞和埃斯皮纳的
   见解。在涂尔干看来,社会除了具有肌体的一面,还有更重要的作为精
   神的一面。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由此可以看作是否定有机论的思想对


   21. 详见涂尔干( 2000 : 239 )在《社会分工论》中对英国社会的看法,以及他( 1996 : 126 , 132-
   133 )在《自杀论》中讨论英国新教自杀率低的解释。
   22.犮狅狀狊犮犻犲狀犮犲犮狅犾犾犲犮狋犻狏犲 中 的 犮狅狀狊犮犻犲狀犮犲 ,在 法 文 中 兼 有 良 知 和 意 识 两 个 意 思。 帕 森 斯
   ( 犘犪狉狊狅狀狊 , 1966 : 309 )认为,在涂尔干那里,伦理的意涵要强于 心 理 学 的 讲 法,故 良 知 比 较 合
   适,但由于英译本偏向于翻译意识,他觉得保留原词不做翻译为好。这里考虑到因其偏重对
   有机体的讲法,为了方便表达,暂时以集体意识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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